拱北水质净化厂一批废旧物资及车辆转让(交易公告)
2026-07-27
广东/珠海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拱北水质净化厂一批废旧物资及车辆转让(交易公告)
广东/珠海-2026-07-27 00:00:00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并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产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保证和承诺披露内容和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涉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的要求,履行通知及征询优先购买权人的义务,保障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于因我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如交易资金涉及跨境结算的,我方承诺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若由于交易双方或转让标的原因造成交易价款无法划转等情形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拱北水质净化厂一批废旧物资及车辆转让
    资产描述
    本次处置资产包含生产设备等一批废旧物资及一台五十铃皮卡(车架号:*****************),具体处置资产规格型号、数量、材质、使用状态等以现场实际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项目《拱北厂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标的所在地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标的详情
    废旧物资
    名称 详见资产明细表
    规格型号 详见资产明细表
    计量单位
    数量 *
    机动车
    标的状态 闲置
    机动车品牌 五十铃***********
    车架号 *****************
    购置日期 **********
    使用年限 **(年)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权证 ************
    登记日期 **********
    颜色
    数量 *(辆)
    年检至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拱北水质净化厂
    注册地(住所)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昌盛路***号
    法定代表人 欧进浩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其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区县)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下属单位物资报废申请表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的交纳仅接受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方须将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受让方须在转让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将受让范围内的所有资产(除车辆外)清理、搬运完毕并移出转让方厂区范围。受让方原则上不得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拆分,因国家道路交通条件原因经转让方确认需要拆分的,只能在原堆放场地内进行,不允许在转让方其它区域进行二次堆放、转运。拆分、装卸、搬运、保管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受让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治安、环保责任以及标的资产的保管、损坏、灭失风险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资产按现状(包括看样时交易标的堆码现状、数量和瑕疵状况现状)进行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及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保证交易标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在厂区现场工作期间,须遵守厂区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和施工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服从厂区内的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 *.*受让方在现场拆卸、装运过程中不得在厂区内从事对受让资产进行除锈、清灰等工作。受让方转运完后须将堆放场地清理干净。 *.*本次转让标的中的车辆由受让方负责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过户费、保险费、年审费、车船税等相关费用,转让方配合提供办理资料。 *.*标的车辆办妥过户手续后,受让方应自行与转让方于完成过户手续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自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交接后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展示安排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踏勘联系人: 王孔瑞*********** (请在工作日*:*****:**;**:*****:**拨打)。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整体交易,包含了一批废旧物资及一台五十铃皮卡(车架号:*****************);其中废旧物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元,五十铃皮卡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元,如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增值,则增值额部分按两类资产的挂牌底价占比进行计算,对应发票开具金额同步依照该比例分配。
    *.转让底价为含税价。
    *.意向方应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表》,签署《现场踏勘确认表》视同意向方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任何因受让方未踏勘现场导致的误判,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本标的按其交付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付,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公告、资产明细表等)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数量及价格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受让方承诺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用途、结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拆卸、运输、处置等)及实际情况已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已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其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索要赔偿。
    *.本标的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受让方即承担安全等管理责任及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若受让方不在转让方通知期限内办理接收手续,风险视同已转移给受让方。
    *.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中的车辆受让行为是否符合珠海市相关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谨慎了解和必要的查询,受让交易标的后如需办理珠海市变更、过户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交易标的不含车辆指标号牌)。如车辆需迁出珠海市过户,须到迁入地相关部门进行谨慎了解和必要的查询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车辆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受让方须具备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标的变更、过户、迁出、转籍等手续的各项条件及需提供的相关文件。转让方提供其所能提供交易标的必要资料,仅协助办理交易标的变更、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应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文件,需由受让方亲自领取。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
    *.交易标的如须完成或补办年检审核(含购买车辆相关保险)方可过户的,所需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转让标的移交后迁出、转籍、改装、停驶、复驶或处置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本次资产处置过程中搬运、吊装及其他处置相关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费、起重费、拆解装卸人工费及相关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
    **.本次转让标的存放在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昌盛路***号。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文本)》及相关转让参考文件。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法律法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
  •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 附件:拱北厂资产明细表.***资产交易合同(文本).***
    交易机构联系人 廖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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