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郫温站TOD综合开发项目(1、2、3号地块)营销代理服务(第二次)答疑文件
2026-07-27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郫都区郫温站TOD综合开发项目(1、2、3号地块)营销代理服务(第二次)答疑文件
四川/成都-2026-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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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区郫温站***综合开发项目(*、*、*号地块)营销代理服务(第二次)答疑文件
郫都区郫温站***综合开发项目(*、*、*号地块)营销代理服务(第二次)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郫都区菁蓉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针对本次郫都区郫温站***综合开发项目(*、*、*号地块)营销代理服务(第二次)的提问,回答如下:
问题*.投标人资格要求关于服务团队配置要求中,项目经理(*人)、现场销售经理(*人)、策划经理(*人)应至少具有*个类似项目服务业绩,请问这个人员业绩需满足****年*月*日后签订的合同的时间要求吗?还是过往业绩均可?如果人员业绩受****年*月*日的时间约束,人员都至少具有*个业绩,那公司肯定也至少具有*个业绩了,与公司要求至少具有*个业绩存在一定矛盾。而且在最近一次营销代理服务招标项目红星路车辆基地***综合开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招标答疑文件(****年*月*日公告的答疑文件)中第*条曾明确表示“人员业绩不受****年*月*日的时间约束,过往相关业绩均可得分”
回复:人员业绩无时间要求,过往相关业绩均可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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