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27
四川/自贡 质疑投诉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6-07-27 00:00:00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自贡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瀚瑞天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横路**号*栋*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汇东丹桂大街蓝鹰海岸综合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变相解读和理解《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以及《关于指定〈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说明》,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强行判定我公司质疑项无效。

投诉事项*:鉴于本项目已公布的评审结果,我司怀疑其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其提供的“应急工具包”同样可能存在没有取得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投诉事项*:查询截图显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相关数据不一致,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虚假材料以及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不具备相关检测资质。代理机构未将核实的相关证据进行反馈,工作极其不负责任。

投诉事项*:四川馨懿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四川暖福棉业有限公司与自贡市康瑞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串通投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自贡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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