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387-02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9号908房间出租(租期3年)
2026-07-27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1387-02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9号908房间出租(租期3年)
辽宁/沈阳-2026-07-27 00:00:00
辽宁/沈阳-2026-07-27 00:00:00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号***房间出租(租期*年)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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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号***房间出租(租期*年)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沈阳市先进制造业服务中心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待项目成交后,沈交所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并将保证金剩余部分直接冲抵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剩余租金由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出租方支付。 *.承租方逾期不签合同,不按期交付首期租金,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款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