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6-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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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镜岭镇溪西村小学三楼房屋出租项目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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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新昌县镜岭镇溪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昌县镜岭镇溪西村小学三楼房屋出租项目,经新昌县镜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新昌县镜岭镇溪西村小学三楼房屋出租项目,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适合办公与宿舍,如因集体或政府需用该房屋时,遇拆迁等,承租人应无条件让出该房屋,发包人提前*个月通知承租人,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发包人不予赔偿中包人任何损失。 *.*承租年限:*年。 *.*承租标底:*****元/年。 *.*承租者要依法经营,不得将场地用于经营以下项目:①工业企业;②易燃易爆、有毒气体;③噪声大、污染大;④出售危险物品;⑤出租方认为影响周边环境的其他项目;⑥相关部门限制经营项目(报名前竞价人须自行向村及相关部门咨询)。竞包申请人在展示期内认真查看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如表述面积、数据有误差等情况,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场地在承租期间如遇维修、水电耗费、税费等一律由乙方负责;经营期间场地内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一切责任。 *.凡具有完全民事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竞价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间为****年*月*日上午*:**至**:**;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 地点为镜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楼会议室)。 *.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均可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办理报名时应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竞包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年*月*日**:**前存入 收款单位:镜岭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溪西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商银行镜岭支行 账号:********************* 注:*.公司打款须开具退款收据 *.竞包保证金不计息(缴纳时需注明项目名称)如中包者在*天内未与新昌县镜岭镇溪西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不退还保证金。除中包候选人外,其余竞包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退还。 *.竞包方式: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的形式进行,在不低于起始价基础上按最高价者中包,报价涨幅以千元为基准(例如:*****元/年,*****元/年)、报价尾数以元为准。如最高报价相同优先选择本村村民、原租户,如无本村村民、原租户的则抽签决定。 *.看样时间、地点:自行勘察。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 新昌县镜岭镇溪西村集体经济组织 日 期: ****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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