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财采罚决〔2026〕4号)
2026-07-27
河北/沧州 质疑投诉
南皮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财采罚决〔2026〕4号)
河北/沧州-2026-07-27 00:00:00
南皮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财采罚决〔****〕*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孟村回族自治县匠鑫职业培训学校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辛店镇五金城** 号楼南 **
二、基本情况
在参与“****年脱贫劳动力和防贫监测对象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七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项的规定中较轻裁量幅度的规定。
四、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叁佰贰拾伍元整(小写***元);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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