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26-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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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欣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甘肃省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欣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甘肃欣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甘肃欣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含税):*.**元/㎡/年
*.服务地点:兰州市安宁区
*.磋商内容:本项目为消防设施全周期运维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对银滩路(润丰嘉园)******.**㎡、沙井驿景宜家园(二期)******.**㎡、孔家崖安置小区东区******.**㎡、安宁堡西区(一期)******.**㎡、刘家堡南区(二期)******.**㎡共*个住宅小区范围内的全部消防系统提供标准化维保服务。
*.服务期限:具体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标规范定期检测维修,配件合规、功能完好、记录完整,及时消除消防设施全部故障隐患。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营业执照: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财务状况: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纳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提供应急管理部平台备案:必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可查,且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
*.供应商需在省级平台登记:根据项目所在地要求,需在当地的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网完成登记。提供网站截图并确保备案信息真实有效,截图需清晰显示备案编号、单位名称及备案时间;未完成备案或备案已失效的,视为资格不符。
*.本项目拟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名,上述人员均须持有有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证书,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在岗人员,符合人证合一、在岗履职相关审核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全权承担每个小区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配置值班人员,实行每日***值班制度,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每班人员应不少于*人。
*.全体消防控制室值班作业人员须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本项目*个小区均配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所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均应持有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供应商须拥有固定独立经营场所(含办公区域、消防器材仓储区域),场地为企业自有或合法租赁: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场地提供租赁期限不短于本项目服务周期的正式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四、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将以下资料扫描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邮箱(邮件中须载明报名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准备以下资料: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按顺序扫描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科教城专家公寓楼***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供应商获取无效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甘肃欣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培黎街道兴安小区*号楼二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科教城专家公寓楼***室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
甘肃省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