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2026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2026-07-27
浙江/丽水 招标采购
庆元县2026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浙江/丽水-2026-07-27 00:00:00

庆元县****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号补遗书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庆元县****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号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庆元县****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一、本项目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 修改为承担公路养护作业且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扫描件;(*)养护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扫描件。(*)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养护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文件或网站查询截图(如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养护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承担边坡监测且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扫描件、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副本的扫描件、投标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信息文件、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

二、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单位:台 修改为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时**分(北京时间),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网站及时查阅、下载本补遗书。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人(盖章):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盖章):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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