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含林权流转)实施主体(投资人)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27
湖南/常德 招标采购
石门县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含林权流转)实施主体(投资人)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常德-2026-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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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含林权流转)实施主体(投资人)竞争性磋商公告

********** **:** 信息来源:湖南振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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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门县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石门县林业局的石门县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含林权流转)实施主体(投资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门县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含林权流转)实施主体(投资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委托代理编号: ***************

实施主体(项目法人)来源:网上公开征集

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分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

(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

实施主体(项目法人)

项目实施范围

/

石门县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含林权流转)实施主体(投资人)

*

*****.**

(一)实施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涵盖夹山镇、蒙泉镇、三圣乡、太平镇、维新镇等*个乡镇。

(二)实施内容

*.森林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森林质量提升面积*****.**亩,其中包括集约人工林栽培****.**亩,中幼林抚育****.**亩、现有林改培*****.**亩.

*.配套产业建设工程。项目配套建设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亩、林下食用菌种植基地****亩。

*.支撑体系建设。建设生产道路**.**千米、作业步行道(*米宽)**.**千米、生物防火林带**.*千米、森林防火蓄水池*.**万立方米、改造防护用房****平方米、智能监控系统*套。

(三)建设工期:****年*月至****年**月。

①石门县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含林权流转)所有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②负责本项目所有资金的融资工作,并承担相关的全部费用。

③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工程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过程控制、交工验收等工作。

④项目前期准备、各专项论证工作。

⑤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等相关手续的报批。

⑥建设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相关费用。

⑦建设项目验收、移交、保修、初始登记等。

⑧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接受招标人全方位监督。

二、资金筹集与投资回报安排

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和投入。项目投资回报:实施主体(投资人)的投资回收及投资收益为其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提供全方位、一体化和全生命周期的建设、投资、运营取得的整体经营成果回收投资成本,获取投资收益。实施主体(投资人)整体经营成果包括:森林抚育期间林木间/砍伐收入、林下经济经营收入、上级专项奖补收入、政府相关资源配置收入,具体以县林业局与项目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三、实施主体(项目法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文件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至**********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振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橘香路在水一方商住楼*****号)购买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年**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振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石门县宝峰街道橘香路在水一方商住楼*******室)。

六、其它说明

潜在投资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资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门县林业局

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

地 址:石门县东城区黄金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振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先生

电 话:************ ***********

地址:石门县宝峰街道橘香路在水一方商住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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