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7-27 00:00:00
****年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年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已按某部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某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年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招标控制价:***万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月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名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且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截止至采购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前时间不得有在建工程,采购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前担任在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如有变更的,以采购机构报名资料审核截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一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连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务合同相关资料。
*.*财务要求: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的审计报告。
*.*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军队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 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 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投标申请报名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发售地点:线上售卖
*.*发售方式:本项目线上报名,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将发送至投标人报名登记所填写的邮箱;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会邮件回复未通过原因,报名截止之前可以重新提交报名材料,接收报名材料和发送招标文件邮箱为:*********@***.***,提供报名资料时,必须在邮件标题及正文处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入吉信息登记截图。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某学校
联系人*:周助理
电话:***********
联系人*:姚助理
电话:***********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监督人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孙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查实恶意投诉,或*年内累计*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给予*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