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偿收回将乐常上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二期(龙池溪生态步道连接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6-07-07
福建/三明 审批|立项|规划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偿收回将乐常上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二期(龙池溪生态步道连接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建/三明-2026-07-07 00:00:00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偿收回将乐常上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二期(龙池溪生态步道连接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将政地〔****〕**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无偿收回将乐常上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二期(龙池溪生态步道连接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将自然资〔****〕**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无偿收回将乐常上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二期(龙池溪生态步道连接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坐落于古镛镇龙池溪,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具体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办理。

  将乐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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