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6-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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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广陵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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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时效
- 名称 广陵区蔬果生产应急救灾稳产补助项目信息公告
广陵区蔬果生产应急救灾稳产补助项目信息公告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扬财农〔****〕**号)以及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广陵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扬广农〔****〕**号)要求,广陵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实施了广陵区蔬果生产应急救灾稳产补助项目。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集中采购了一批磷酸二氢钾和含氨基酸水溶肥,免费发放给项目区实施农户,现公告如下,符合下列条件的对象可申请:
*、实施范围:广陵区沙头镇、经济开发区、李典镇及头桥镇等。
*、补助产品:
(*)磷酸二氢钾,粉剂,规格为****、***、****,财政补贴共*.*万元,补贴数量约*.**吨。中标单位为扬州佳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家为安徽省农望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含氨基酸水溶肥,水剂,规格为****、*****,氨基酸≥****/*,**+**+**+*≥***/*,财政补贴共*.*万元,补贴数量约*.**吨。中标单位为扬州佳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扬州春泉科技有限公司。
*、补助对象:项目区内蔬果种植规模**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相关证明),优先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设施农业主体。
*、相关要求
(*)申请时间:****年*月**日— **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主体需于****年**月**日前将氨基酸水溶肥、磷酸二氢钾使用照片提交镇农业部门(*张及以上),并需接受镇、区补贴物资落实和应用效果核查。
(*)提交材料:申请汇总表(见附表)、承包合同(或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营业执照等。各镇农业农村部门需于****年*月**日上午*:**前将申请汇总表盖章报送区农技中心,其余资料镇农业农村部门留存备查。
(*)联系人: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殷朝珍、沈辉电话:********
附表:****年广陵区蔬果生产应急救灾稳产补助资金叶面肥、水溶肥申请汇总表
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
****年 *月**日
附表:
****年广陵区蔬果生产应急救灾稳产补助资金叶面肥、
水溶肥申请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村组 | 电话 | 蔬果种植品种 | 蔬果种植面积(亩) |
备注:蔬果种植面积中包含蔬菜复种面积,不包含莲藕、茨菇等水生蔬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