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医院2026年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7-24
四川/泸州 变更澄清
古蔺县人民医院2026年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泸州-2026-07-24 00:00:00
古蔺县人民医院****年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的“*.*技术要求”中序号*“车型参数”增加:“★**救护车必须是基于客车底盘改装,不得使用货车底盘改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以一体化平台推送的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品目:医疗车;
采购监督机构:古蔺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古蔺县金兰街道金兰大道***号。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蔺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古蔺县彰德街道蔺州大道**号

联系方式:代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润莲/周备/谢良帅/邹棋

电话:***********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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