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6-07-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安吉竹产业示范区二期环境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 | 总价:*******(元) | 安吉风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安吉县昌硕街道迎宾大道***号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国家安吉竹产业示范区二期环境提升项目 | 国家安吉竹产业示范区二期环境提升项目 | 国家安吉竹产业示范区二期环境提升项目 | 满足业主要求 | 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本项目一切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验收并合格后止,质保养护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 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芳明,嵇梦繁(第*标项采购人代表),周国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万元以内的部分按 *.*% 计,*** 万(含)~*** 万(不含)的部分按 *.*%,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吉县孝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孝丰镇人民政府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汪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石佛路***号楼***(甘其食后门二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庄晓郁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址:安吉县凤凰路凤凰五区***号
传真:
联系人:采监科沈虹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