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荔县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07-07
陕西/渭南 中标结果
关于印发《大荔县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渭南-2026-07-07 00:00:00
中共大荔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关于印发《大荔县****年秋季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大荔县****年秋季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荔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年*月*日

大荔县****年秋季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年)的通知》(教基厅函〔****〕*号)及省、市招生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入学一件事”为切入点,实施“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门”办法,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监管有力的入学长效机制,落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等政策,完善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制度,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保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年*月**日前(含*月**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经户籍所在地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县教体局批准。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坚持免试就近。严格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教体局要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和学位供需分析机制,科学预判入学需求,对学位供给紧张的片区提前发布预警,合理分流学生。主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片区由县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统筹划定(见附件*);农村公办学校学区由各中心小学(初中)合理划定,并于*月**日前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

(三)坚持公民同招。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县统一管理。民办学校优先满足县域内学生入学需求。审批机关为市级的,可在审批地范围内适当跨县域招生。严禁跨市域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通过考试、面试、测评等方式选拔生源。

三、招生流程

(一)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月**日前(含*月**日)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收****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生源类别及入学材料

第一类:户籍类。学生具有招生片区户籍(不含空户、挂户)。须提供户口簿及居住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

第二类:政策准入类。学生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居住且符合以下政策准入条件: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须上传户口簿、居住证明及相应优抚佐证材料。

第三类:住房类。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使用祖辈房产的,学生户籍须与祖辈在同一户口簿且从未迁移。同一房产在义务教育*年周期内,仅限一户房产持有人子女使用该学位。须提供户口簿及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网签购房合同或廉租房合同等)。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外县来荔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监护人持有的招生片区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

第五类:就业经营类。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合法经营满一年(营业执照登记日期截至****年*月**日)。须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

(三)招录次序

*.公办学校招录次序。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按照“户籍类*政策准入类*住房类*随迁子女类*就业经营类”的先后批次进行招生录取。若有剩余学位招录下一批次;若本批次学位不足,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教体局就近协调其他公办学校。

*.民办学校招录次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体局依据“生源分类”条件及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四)时间安排

阶段时 间公办学校民办学校

政策宣传

*月*日—*月**日

利用政府网站、公众号平台等渠道,面向全社会宣传入学政策;各校通过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发布招生公告等方式,提供全面周到的政策咨询服务。

报名录取

*月**日—*月**日

家长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和证明材料上传。报名时间截至*月**日**:**。

*月**日—*月**日

各学校及相关部门开展审核工作。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县教体局全程监督;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

*月**日—*月**日

网上推送审核结果、录取结果。

*月**日—*月**日

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县教体局要制定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及报名指南,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依托“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实现新生入学报名、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各学校要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或咨询点,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确保群众“最多跑一次”。

(二)形成部门合力。县教体局要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扎实做好线上大数据无法匹配的学生资格的审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明确审核人员,严格执行审核标准,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确保各类入学材料真实有效。

(三)保障特殊群体。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入学安置认定意见,对适龄残疾学生进行分类安置,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我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无一人失学辍学。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工作,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落实均衡编班。严格执行均衡编班规定,新生入学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分班,均衡配置师资力量;编班方案、分班过程及结果须向学生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严格控制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人、初中每班不超过**人设置。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或测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或编排座位。

(五)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招生结果建立学籍,务必于*月**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建档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违规借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任何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六)深化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聚焦招生入学关键环节,持续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严厉查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违规安排学生入学、在分班等方面提供便利、对入学名额明码标价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县教体局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的问题线索直查快办,逐校逐项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七)强化督查问责。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对违规招生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各学校要建立审核监督、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要求,严防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接待室、举报箱等方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八)加强宣传引导。县教体局及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做好陕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指南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的就学预期。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及咨询监督渠道。要健全应急协调和舆情处置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稳妥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化解矛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县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 ************

县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接待咨询处地址:东大街**号(县卫健局东**米路南)

附件:*.大荔县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大荔县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大荔县延缓入学申请表

附件*

大荔县主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

学段学校新生班数(计划数)学校新生班数(计划数)

小

学

实验小学

*(***)

第二实验小学

**(***)

实验小学东七校区

*(**)

洛滨小学

**(***)

荔东小学

*(***)

学门前小学

*(***)

云棋小学

*(***)

仁厚里小学

*(***)

红楼小学

*(***)

埝城小学

*(***)

观音渡小学

*(***)

东府小学

*(***)

同州新区学校

*(***)



合计

**(****)

初

中

洛滨初中

**(****)

城关初中**(***)

冯翊初中

**(***)

东七初中

*(***)

东府初中

**(***)

同州新区学校

*(***)

合计

**(****)

我县其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各中心校、各初中负责制定。

大荔县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学段学校新生计划数学校新生计划数

小

学

城关菁华小学

**

埝桥菁华小学

**

胜达实验小学

**

兴华小学

**

红花小学

**



西北武术院

**



合计

***

初

中

胜达实验初中

***

合计

***

附件*

大荔县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一)大荔县主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户籍学区划分

学段学校名称学区(服务范围)

小

学

实验小学

西长社区

实验小学东七校区

东七社区、下庙村

第二实验小学

东长社区、三中村

洛滨小学

邓庄社区、邓营村、东长社区

学门前小学

西关社区、屈家社区、太平社区、西城南社区

云棋小学

云棋社区、奓巷社区、三义巷、姚家巷、亦陋巷、渠东巷、渠西巷、兰家、北关社区

仁厚里小学

仁厚社区、西关社区、北关社区、亦陋西巷

红楼小学

太平社区、红楼社区、东城南社区

荔东小学

东环路以东、婆合学区以西东城街道办户籍

东府小学

东七社区

埝城小学

埝城社区

观音渡小学

观音渡社区、屈家社区、下庙村

初

中

洛滨初中

西长社区、东长社区、三中村

东府初中

邓庄社区、邓营村、东长社区

城关初中

太平社区、红楼社区、云棋社区、奓巷社区、仁厚社区、北关社区、西关社区、屈家社区、东城南社区、西城南社区、埝城社区

冯翊初中

西关社区、屈家社区、太平社区、红楼社区、东城南社区、西城南社区、埝城社区、观音渡社区

东七初中

南七村、谷多村、西七村、三中村、下庙村、东七社区、观音渡社区、埝城社区

注:具有城区户籍但未落户某一社区的或“户籍学区划分”未提到的社区,按照“户籍地址”在“非户籍学区划分图”中选择对应学校。

(二)大荔县主城区义务教育公办校非户籍学区划分

*.大荔县主城区初中非户籍学区划分图。

*.大荔县主城区小学非户籍学区划分图。

学府壹号院、龙记、汇邦华府、名仕嘉苑、同湖水岸小区亦可选择同州新区学校。

附件* (点击下载)大荔县延缓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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