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2026-07-21 00:00:00
大荔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年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农发〔****〕**号)要求,现公开遴选我县****年省级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遴选的项目主体成立年限不少于两年,须为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农机类、粮油类、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及由退役军人、残疾人、农二代(返乡大学生)领办的主体。
二、项目补助资金用途
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等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
三、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组织评审—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程序,由经营主体自愿报名,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
四、报名须知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天。****年*月**日至****年*月**日,请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按公告时间及要求报送申请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资料的,不再接收其项目报名资料。
申报地址:大荔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联 系 人:陈 佳
联系电话:****—*******
附件:项目报名所需资料
大荔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
项目报名所需资料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报名资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经营情况、经营亮点及****年投资概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财务报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合作社农民社员花名册(姓名、村组、电话)。
(二)家庭农场报名资料
*.家庭农场****年经营情况、经营亮点及****年投资概况;
*.家庭农场“随手记”“一码通”使用截图;
*.家庭农场营业执照、认定证书、开户许可及农场主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