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关于重庆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公告
2024-10-23
重庆 招标采购
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关于重庆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公告
重庆-2024-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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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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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
[ 成文日期 ] **********

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关于重庆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公告

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对重庆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磋商保证金(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重庆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服务

**

*.*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上下载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年**月**日至****年** 月**日(工作时间*:**—**:**)。

*.报名方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保证金汇款凭证(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截止时间按邮箱显示邮件达到时间为准)。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才能参与磋商:

(*)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按时报名签到。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号交通运输委员会*楼。

(五)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六)磋商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转账(汇款)方式

*.*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账户:

名称: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学府路支行

账号:************

单位统一代码:******************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磋商保证金保函方式

*.*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磋商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磋商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磋商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磋商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磋商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在**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单位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

联系人:任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号交通运输委员会*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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