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7-25 00:00:00
广西财经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校外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财经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校外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年
最高限价:*****元/年
采购需求:
(一)服务地点:南宁市明秀西路***号广西财经学院。
(二)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三)服务人员要求
对本项目有专门的服务团队且团队成员均为执业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较高的法律专业技能;
*.具有丰富的建筑工程、采购管理、劳动人事、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等法律实务经验;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为突出的执业业绩;
*.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且无惩戒记录;
*.除项目负责人外,律师团队每名成员执业*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四)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分为法律事务的咨询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学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及相关事宜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提供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地方法规等咨询服务,收集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注行业立法动态,定期或不定期将相关信息与采购人交流。
(*)为采购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改革、重大资产处置和民生事项等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对采购人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对法律事项(含突发事件)出具法律意见书,供我校决策参考。
(*)协助采购人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参与合同范本的制定和指导使用。
(*)协助采购人草拟、制订重要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
(*)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应采购人要求,参与采购人有关会议、项目策划、事务谈判等,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办理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论证等非诉法律事务;参与重大案件案审会、应诉分析会等专题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
(*)对采购人法律事务相关资料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服务期满后提交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报告。
(**)配合采购人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办理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委托代理事项
参加采购人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该项服务的费用不计入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中,具体计费标准另行约定,并签订书面合同)。
(五)服务要求
*.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工作安排,原则上工作日指派不少于*名律师到我校住房建设办公室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一天。主动与学校联系,关注项目合同、项目涉法事项等,防范法律风险。
*.服务反馈要及时,原则上在*日内予以答复;对重大复杂事项,最长不超过*日。
*.律师事务所应保守学校涉密内容,涉及本项目的纠纷案件及本项目的一切相关信息,未经校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和公布,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律师事务所承担。
*.律师事务所应熟悉涉项目的办案流程,与司法机关关系良好、沟通顺畅,具备较高的独立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团队律师具备建设工程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实务经验,专业敬业,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吃苦耐劳,能为学校提供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六)服务完成标志及交付成果的形式和技术文档
*.就相关问题提供电话咨询、邮件咨询及现场咨询等的记录。
*.出具关于尽职调查、重大法律问题等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合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文书出具审核意见。
*.起草、发布律师函、律师声明等文件。
*.就所代理案件的保全、审理、判决、执行等进展情况出具书面通报;在遇到重大、紧急事项时立即向委托人书面报告。
*.参与重大法律问题谈判和重大合同谈判等相关材料。
*.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法律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证据材料以及其他档案资料,并在双方委托关系终止后**日内交委托方保管。
(七)商务条款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服务期满*个月且乙方完成中期工作报告经甲方书面验收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服务期届满且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工作、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经甲方书面验收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乙方须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请款申请经甲方审核后,自收到乙方提供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其他要求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为了避免价格的恶性竞争,保证整体项目的质量和确保服务质量,供应商的竞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竞标报价的,专家评审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接到专家评审小组通知后规定时间内提供规范的报价详细说明与依据供评审,并附上有造价审核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据的预算评审证明原件,且相关资料真实性及合理性必须完全为磋商小组所接受,否则专家评审小组有权将该竞标报价视为“低于成本”或者“明显不合理并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其竞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采购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磋商;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网址:广西财经学院网站公共服务采购信息专栏(*****://***.*****.***.**/)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
四、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无。
五、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应于****年*月*日(周四 )下午**:**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交到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号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二食堂西侧三楼住房建设办公室***室。
*.文件接收人:卢老师,电话***********。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报价人请通过顺丰或***等合法快递服务寄送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上门投送,递交时间以我校签收时间为准。在此过程中需特别注意:邮寄形式递交报价文件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人实际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而非快递邮戳所示时间;同时务必确保文件在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成功送达,若因快递延误等非采购人原因导致文件逾期送达,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报价文件。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第二食堂西侧三楼住房建设办公室***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报价文件收取:张老师,***********。
采购需求答疑:卢老师,***********。
广西财经学院赋能保障部住房建设办公室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