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6-07-25 08:01:40
临高县加来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遴选临高县加来镇白石村、罗岩村
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临高县加来镇白石村、罗岩村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涉及乡村支路及巷道硬化共计**条,道路全长****.****,水泥混凝土路面平均宽度 *.**,面积为 *****.****,矩形盖板边沟(***=*******)长度为****,挡土墙(*=*.**)长度为****,圆管涵共设置*处及盖板涵共设置*处,对村域环境进行优化整治。概算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三、选取范围
选取一家招标代理单位,负责施工招标和后续相关服务。
四、报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七)须已纳入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完成合法登记;(八)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选取办法
*.采用报价下浮率最接近基准下浮率确定中标单位(基准下浮率为有效的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不足*家,相应服务类型选取作废;②若出现多个下浮率差值一样的,则取报价下浮率百分比低的单位中标,若报价下浮率完全一致的,由选取人根据单位资质实力等相关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六、报名材料
(一)报价函:①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控制区间为*%***%(含*%和**%),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②必须注明:实际价格以最终财审金额为基准进行下浮率折算计费(格式自拟);
(二)投标人须按自身主体类型,提供对应有效证件清晰复印件(如企业需提供有效期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服务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发布公告起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七)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八)提供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本单位已在“代理机构注册名单”或类似名录中完成登记备案;
(九)单位近期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将上述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地点:临高县加来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新市路***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接受邮寄),选聘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先生,***********
临高县加来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