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2026-07-24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莎车县教育设施设备购置(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莎车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号金碧华府*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基本情况
一、该公司在****年*月*日组织开标的莎车县教育设施设备购置(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中,项目开标后接到多份投诉,经核查:
*.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综合评分表总分与分项评审分值不一致;
*.违规组织评标:明知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未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六十五条规定停止评标,继续组织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二、该公司在****年*月*日组织开标的莎车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中:
*.招标文件编制违法:项目采购手环为 ** 认证、电信进网许可强制类产品,招标文件未标注产品、未设置对应证书要求,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质疑答复违法:针对供应商质疑出具的答复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依据适用错误,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十五条规范要求。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
七、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自收到本决定书 ** 个工作日内,完善招标文件双人复核、质疑答复内部审核制度,组织全员政府采购法规专项培训,书面报送完整整改材料至我局采购监管办。
*.给予警告,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合并处以罚款 ***** 元(壹万伍仟元整);
*.禁止 * 年内代理本县政府采购业务;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莎车县财政局
*、联系人:丁洪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