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2026-07-24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 *******
二、项目名称:**** 年莎车县阿尔斯兰巴格乡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保鲜库冷藏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基本情况
**** 年*月*日,我局就 “**** 年莎车县阿尔斯兰巴格乡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保鲜库冷藏设备采购项目” 开展执法调查。查实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代理本项目过程中存在违规代录供应商报价行为,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予以认可,认错态度诚恳、积极配合调查。截至调查时,本项目尚未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
七、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全面完成整改,同时加强从业人员法规学习培训,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县财政局;
*.给予警告;
*.禁止其自处理决定之日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代理莎车县政府采购业务;
*.项目处置: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重新开展采购;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莎车县财政局
*、联系人:丁洪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