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7-24
新疆/喀什 质疑投诉
巴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喀什-2026-07-24 00:00:00
新疆/喀什-2026-07-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号
二、项目名称:巴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鹏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团结路**号丝路时代广场********号
被投诉人:巴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巴楚县友谊北路
五、基本情况
新疆鹏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服巴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巴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及评标委员会在该项目评审过程中,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投诉人提交的授权委托书未填写生效时间为由,错误认定投诉人投标无效并予以废标,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该项目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者提供其一即可。新疆鹏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交了完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填写签字生效日期),全部响应文件签章页均由法定代表人张环本人签署,属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法定代表权合法完整,授权委托书仅为附送辅助材料,并未实际启用委托代理关系,授权委托书无生效日期仅属于非实质性格式瑕疵,不影响其响应文件的合法效力,不属于否决投标的法定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认定磋商小组对新疆鹏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因投诉事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巴楚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