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准备工程 导流隧洞和场内交通工程质疑结果公告
2026-07-24
福建/宁德 中标结果
福建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准备工程 导流隧洞和场内交通工程质疑结果公告
福建/宁德-2026-07-24 00:00:00

*************** ****/*/** **:**:** ********************** 福建省上白石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 福建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准备工程导流隧洞和场内交通工程 湖南水总水电建设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对福建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准备工程 导流隧洞和场内交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表示异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异议核心事项 本项目公示中标候选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近一年内存在【串通投标/围标/相互串标】行政处罚记录。 该行为属于招投标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违反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查硬性条款,不具备本项目投标及中标资格,应直接否决投标、取消候选人资格。 二、违法事实详细说明 *. 处罚信息 被异议单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串通投标(围标、招投标违法行为) 处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 处罚日期:****年*月**日 处罚文书号:中南局罚决政法字[****]*号 *. 违规定性 围串标行政处罚属于招投标严重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记录,不属于一般轻微违规,是水利工程招标明确禁止准入的一票否决情形。

一、招标文件依据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招标文件第**页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如下: (*)在本招标项目(标段)中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招标文件第**页明确规定, (*)弄虚作假; (*)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 (*)其他:①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情形的其他行为。③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甚至达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招标文件第*****页明确规定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以上被异议单位存在围标串标行政处罚,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不符合合格投标人要求。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存在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企业,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串标属于严重违法,评标委员会应当直接否决其投标; *. 水利工程招投标评审规则:招投标违法行为处罚为绝对禁止项,不允许宽容评审、变通通过。 三、异议请求 *. 恳请贵单位重新复核该中标候选人信用处罚档案及资格条件;依法认定该单位存在串标重大行政处罚、不满足投标资格,予以否决投标; *. 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依法依规组织复评,保证项目招投标公平公正。 六、佐证附件 *. 招标文件资格禁止条款; *. 对方企业串标行政处罚公示、处罚决定书
异议处理 ********** **:**:** ********** **:**:** 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 贵司本次异议事项不成立。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继续推进本项目后续工作,感谢贵司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答复一: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约定,该条款所规制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情形,适用范围限定为本招标项目(标段)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条款未约定、亦未延伸适用于投标人在其他外部项目中发生的历史违规处罚记录,故不得以投标人在外项目存在同类处罚为由否定其本次投标资格。 答复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条已明确约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适用情形及处置规则,前述*.*.*条所列情形仅为投标违规行为的情形界定,并非本次投标资格否决的适用依据。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及异议处置,严格遵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不适用扩大类推解释。 答复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第(**)项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贵单位所提情况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所涉《中南局罚决政法字[****]*号》行政处罚与招标文件所列否决情形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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