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相关内容的复函
2026-05-06
福建/龙岩 变更澄清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相关内容的复函
福建/龙岩-2026-05-06 00:00:00
福建/龙岩-2026-05-06 00:00:00
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变更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相关内容的函》收悉。我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号)给予批复,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经研究,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变更为:项目投资概算****.**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万元,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万元,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汀发改审批〔****〕**号批复的其余内容不变。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实施,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