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长汀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 批复相关内容的复函
2026-06-01
福建/龙岩 变更澄清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长汀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 批复相关内容的复函
福建/龙岩-2026-06-01 00:00:00
福建省长汀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变更长汀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批复内容的函》收悉。我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号)、《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长汀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相关内容的批复》(汀发改审批〔****〕***号)、《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长汀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相关内容的批复》(汀发改审批〔****〕***号)等给予审批,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及行业主管部门论证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一是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长汀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建设规模为一类公墓,骨灰安置量约*****个墓穴,其中传统墓穴*****穴、生态区石穴*****穴。建筑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墓园服务中心、骨灰楼,山水回廊、孝文化长廊、六角亭、水榭等,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位***个,非机动车停车位***辆,入口牌坊、客家文化广场、梅园、竹园、松园等”;二是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变更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建设期利息***.**万元。建设资金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依法依规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汀发改审批〔****〕*号、汀发改审批〔****〕***号、汀发改审批〔****〕***号等批复其余内容不变,其他可研批复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初步设计修编,进一步论证工程规划指标情况妥善处理生态节地安葬要求。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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