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6-07-24 00:00:00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增材制造关键零部件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增材制造关键零部件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块二、地块三)施工图设计
发布时间:**********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部门:泸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政务热线受理中心、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增材制造关键零部件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增材制造关键零部件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块二、地块三)施工图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增材制造关键零部件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政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增材制造关键零部件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龙发改投资【****】**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航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足部分为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泸州航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政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龙发改投资【****】**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地块二占地约**.**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地块三占地约**.**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设计服务期限:地块二、地块三每批次设计任务**日历天;
*.*招标范围:地块二、地块三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变更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注:地块一施工图设计已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划分为 * 个标段。
*.* 标段投资额(地块二、地块三)初设概算约*****.*万元(其中工程费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至*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航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易先生
项目负责人:易勇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注:
(*)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