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执法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6-07-24
宁夏/吴忠市 变更澄清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执法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宁夏/吴忠市-2026-07-24 00:00:00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执法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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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执法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一、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二、对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七、评审因素和标准中*节能环保进行修改,修改为“投标人所投产品提供节能或环保标志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认证证书的(强制节能除外),每提供一个得*.*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节能或环保产品的认证证书,同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环保产品明细表,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所有澄清文件以最新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积大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北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彭艳玲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凌浩

电话:************

五、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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