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睦园一期(集土)房屋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2026-07-24
江苏/无锡 招标采购
新睦园一期(集土)房屋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江苏/无锡-2026-07-24 00:00:00

项目概况

新睦园一期(集土)房屋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睦园一期(集土)房屋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城管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

*.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或****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计财务报告;

*.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承诺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有效期内行政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自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

联系人:尤毅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广源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路***号*********室

联系人:王丽洁、罗庆斌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洁、罗庆斌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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