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关于恒龙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事服务中心公开招租的公告
2026-07-24
四川/广安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关于恒龙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事服务中心公开招租的公告
四川/广安-2026-07-24 00:00:00

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关于恒龙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事服务中心公开招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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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恒升镇龙桥村、潭龙村集体资产,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规范村级集体“三资”运营管理,恒升镇龙桥村、潭龙村采取“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并报恒升镇人民政府同意,拟对恒龙农业专业合作社所属农事服务中心进行社会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

恒龙农业专业合作社

二、招租标的概况

*.位置:恒升镇潭龙村*组广恒四车道旁

*.场地规模:总占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含烘干车间、农机库房、农资展厅、配套办公用房、晒场、停车空地;配套水电分户、围墙、大门、农机停放区。

*.配套设备:粮食烘干设备*台(含辅助设备)、地磅、装载机*辆、扒谷机*台、移动传送带*台、农用无人机*台、旋耕机*台、收割机*台、插秧机*台(详见现场资产清单,按现状出租)。

*.权属说明:资产属恒龙农业专业合作社所有,无产权纠纷,意向承租人可实地踏勘,现场现状即为交付标准,合作社不承担翻新、改造费用。

三、租赁用途限制

仅限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包含:农机耕种收托管、粮食烘干仓储、农资供应、农技推广等涉农经营。严禁以下行为:

*.改变建筑结构、土地农业用途;

*.从事化工、砂石、餐饮、汽修等非农、高污染行业;

*.私自转租、分租、抵押场地及设备;

*.违规堆放易燃易爆品,违反环保、安全生产规定。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年,自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场地移交当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同等报价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需提前*个月提交书面续租申请,重新履行竞价流程。

五、租金标准与支付方式

*.底价:每年租金人民币**万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竞价当日竞租人现场进行报价,价高者中标。

*.支付方式:先付租金后使用。中标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租金;后续每年租金须在当期租期到期前*个月足额缴纳,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

六、竞租人资格条件

*.自然人:年满**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失信、违法经营记录,有农业服务经营经验优先;

*.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涉农公司,具备营业执照、农机作业相关经营资质;

*.具备足额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场地运营、设备维护、安全生产全部成本;

*.自愿承诺优先为本镇业主提供低价农事托管服务,服从恒龙农业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

七、保证金规定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报名时现场缴纳,未中标者竞价结束当场无息退还;中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租期结束,承租方无欠租、无设备损坏、无违规经营、场地恢复原状,全额无息退还;如有损毁、欠费,从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另行追偿。

八、报名、踏勘及竞价安排

*.报名时间:*******日至*********:**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潭龙村村委会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

个人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合作社/企业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个人、企业均需填写《竞租报名表》并缴纳竞价保证金。

*.实地踏勘:意向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联系罗禄奎(合作社理事长)现场查看场地、核对设备清单。

*.竞价安排

时间:*******日上午*:**

地点:潭龙村村委会会议室

规则:现场公开竞价,全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纪委、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监督。

九、合同签订与履约要求

*.竞价成交后,当场出具成交确认书,*日内签订正式租赁合同;逾期未签约视为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期间,场地房屋、农机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水电气、消防、环保、安全生产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设施设备因承租方使用发生的损坏,由承租方按市场价照价赔偿,出租方可在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抵扣。

*.承租方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检修烘干、农机设备,做好防火防潮,若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须履行合法用工责任,在生产经营中依规签订用工合同,按时足额结清农民工工资,做好劳动保障各项配套工作,坚决杜绝欠薪问题。

*.承租方每年配合村“三晒”坝坝会、乡村振兴宣传,公示农机服务收费标准、粮食烘干价格,接受村民、纪委监督。

*.租赁期满,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设备自行带走;固定装修、改造设施无偿归合作社所有,不得拆除破坏。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租一切以现场实物为准,公告图片、文字仅作参考,意向人务必实地踏勘,报名即视为认可场地现状。

*.仅有*名符合条件报名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底价签订租赁合同;无报名人将重新发布公告。

*.本次招租全程接受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可举报。

*.咨询联系人

罗禄奎(合作社理事长)联系电话:***********

张小军(合作社理事会)联系电话:***********

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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