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南湖公园玻璃展示房及周边空地经营项目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755)
2026-07-24
广西/南宁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南宁市南湖公园玻璃展示房及周边空地经营项目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755)
广西/南宁-2026-07-24 00:00:00
南宁市南湖公园玻璃展示房及周边空地经营项目公开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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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项目名称

南宁市南湖公园玻璃展示房及周边空地经营项目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价格

**,***.**元/年

招商公告期

*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

报名文件

递交时间

*********:*****:**

报名文件

递交地址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竞价室(*

综合评审时间

*********:**(北京时间)

项目概况

南湖公园占地面积约***公顷,其中水域面积约***公顷,陆地约**公顷。本次招租项目为南宁市南湖公园玻璃展示房及周边空地经营项目,位于南湖公园下湖下沉广场旁,靠近滨湖嘉宾路口。租赁面积约***㎡,其中玻璃展示房约**㎡,绿地**㎡。经营期限**年。第一至第三年租金价格为成交价,后续以三年为一周期(第十年单独一个周期),每个周期租金在上一周期的成交价基础上上涨*%(无装修免租期)。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经营范围

租赁面积(㎡)

经营期限

挂牌价格

(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

南宁市南湖公园玻璃展示房及周边空地经营项目

文创手作、工艺品、图书、鲜花绿植、预包装食品等商品售卖,现场制作类餐饮包括但不仅限于咖啡、茶饮、轻食(禁重油烟类餐饮),须符合周边环境及公园有关规定的经营业态。禁止作为(任何形式的)私人会所、高消费项目及任何形式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经营项目。

***㎡,其中玻璃展示房约**㎡,绿地**㎡。

**

**,***.**

**,***.**

备注:

*.承租人需对项目场地内配套公进行装修升级,公装修设计方案必须经公园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公装修升级后,承租人需对其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具体维护清单参考《南宁市南湖公园嘉宾路公考核评分细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承租方对绿地进行改造升级施工时,需提交设计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施工。

*.承租方如需使用外摆区域,须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外摆区域仅用于供游客休憩、休闲的场所,不得从事与经营内容有关的活动。

*.第一至第三年租金价格为成交价,后续以三年为一周期(第十年单独一个周期),每个周期租金在上一周期成交租金基础上上涨*%,本项目无装修免租期。

*.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租金价格包含土地收益金,由出租方负责缴纳。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广西交易所集团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南宁市南湖公园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双拥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

黄梅平

注册资金

人民币****万元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规模

/

资产出租行

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南宁市财政局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批准单位名称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批准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关于市南湖公园玻璃展示房及周边空地经营项目公开招租的批复

批准文号

南政园复〔******

批准日期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元/年

价格说明

年租金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房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合同到期后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出租方收到承租方足额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租赁合同开始生效。

*.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水电费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在不拖欠水电的情况下,合同到期后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经营期限

**(无装修免租期)

与出租相关

其他的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规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

承诺事项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交易流程

第一步: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前(*********:**)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并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上传竞租申请与承诺书》(详见附件*)

第二步:意向承租方*********:*****:**前往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竞价室(*)提交密封的招商文件。

第三步:由评审专家于*********:**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竞价室(*集中对报名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者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报名),并持有符合该项目经营范围要求的合法经营资质,无市场监管部门的不良或异常经营记录。

*.意向承租方必须诚信经营,信誉良好;*年内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不在人民法院、银行等相关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

*.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中应包含标的经营范围内至少一项业务内容。

*.意向承租方无被有关行政部门和银行责令停业财产查封、冻结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

*.意向承租方无不服从出租方管理的行为、无拖欠租金行为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所需

提交材料

一、《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文件)(此文件须扫描上传到广西交易所集团”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报价评分(满分**分):报价函(详见附件)(必须与交易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一起单独用一个小信封密封及递交,信封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意向承租方名称及“报价函、交易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字样,否则不予接收。)

三、技术评分(满分**分),具体详见综合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项目装修设计方案(满分**分)

*.项目装修管理方案(满分**分)

*.项目运营维护方案(满分**分)

*.移交方案(满分**分)

四、资格部分(此项意向承租方必须全部满足,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无报名资格):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文件)。

*.南宁市南湖公园服务科现场勘察证明。

*.提供与报名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标的经营范围内至少其中一项相符。

*.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注:多个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情况下只允许授权一个公司参与)。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意向承租方*年内无不良和异常经营记录。(页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挂牌公告中的任意一天)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挂牌公告中的任意一天)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

*.按照范本提供综合性承诺文件,内容包括:意向承租方没有被相关职能部门立案调查,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和银行责令停业、财产查封、冻结、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不服从出租方管理的行为、无拖欠租金行为。

*.提供《项目经营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含经营管理事项、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等。

**.提供《项目装修设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玻璃展示房外立面改造、内部墙面地面改造等平面效果图及周边景观升级改造方案,上述方案及设计图纸须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加盖公章。

以上所交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中的证件、合同等凭证等证明上的名称须为同一家企业名称。

特别提示:

*.意向承租方须在竞租文件截止接收前,前往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竞价室*提交密封的竞租文件(正本*本,副本*本),并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者获本项目成交资格。

*.已提交的竞租文件如出现缺漏、破损等情形,不接受整改补交。

竞租文件的递交

一、竞租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志

*.意向承租方应按照挂牌公告中报名所需提交材料”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将竞租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袋(以不易拆散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和页码,以方便查阅,正本*本,副本*本),在包装袋上正确标明南宁市南湖公园玻璃展示房及周边空地经营项目公开招租项目竞租文件”,包装袋应保证其密封性,同时在包装袋上应加盖意向承租方单位公章或密封章作为骑缝章。

*.包装袋上应:

*)写明本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标有:“在*********:**前不能启封”的字样,以提请注意。

*)写明意向承租方的名称与地址,以便当竞租文件不符合资格时得以原封退回。

*.如果包装袋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出租方及广西交易所集团将不承担报名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二、竞租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竞租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未在挂牌截止日期前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竞租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及标志的。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在参加报名之前务必到现场勘察拟招租的项目现状,了解供电线路及给水、排水、排污管道情况、须负责装修的管理房情况及承担费用要求等,并取得南宁市南湖公园服务科现场勘察证明。意向承租方一旦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一至第三年租金价格为成交价,后续以三年为一周期(第十年单独一个周期),每个周期租金在上一周期成交租金基础上上涨*%,本项目无装修免租期。

*.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度租金以转账方式缴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执行“先交租金后经营”原则。承租方如未足额缴纳租金,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及配套场地。租金每年一缴,第二年度租金承租方需在第一个租赁周期到期前将足额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其余年度缴费时间均按前述规则顺延执行。

*.土地出租收益金已包含在项目租金内,由出租方负责缴纳。

*.在报名时,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项目经营管理方案》,内容包含经营管理内容、事项、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在报名时,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的《项目装修设计方案》,在不超出标的物现状占地面积的基础上进行提升,应包含现状分析、房屋维修方案、排污系统改造方案,明确各项维修的具体做法、使用材料及维修的意向效果图等。内容包括公、玻璃展示房及周边景观升级改造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公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洗手台和位改造、配备**小时免费冷热水淋浴间、卫生洁具更新、新增安全设施和智能化设备等。

①空间布局。承租方应当将洗手台区域采用开放式布置,位区域采用封闭式设计,形成公共区域开阔雅致、私密区域安全静谧的整体效果。洗手台前厅地面应当选用防滑水磨石或大尺寸瓷砖;位应当采用高度不低于*.*米的全封闭隔断,材料应当选用抗倍特板或实木,并应当配套设置置物台、挂钩及手机支架。

②第三卫生间。承租方应当以体现人文关怀、满足特殊群体使用需求为设计理念,解决现无障碍所功能单一化的局限,建设集母婴照料与无障碍使用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空间。第三卫生间须采用独立隔间设计,单室面积不得小于*.*平方米,并须配置以下设施:成人坐便器、儿童坐便器、儿童小便器、成人洗手盆、儿童洗手盆;安全抓杆、紧急呼叫按钮;多功能台(兼具婴儿护理功能)、儿童安全座椅(建议离地高度*****,可折叠式设计以节省空间)、挂衣钩等。

纸取用方式与气味治理。承租方应当采用智能出纸与位自取相结合的纸供应方式供应纸及擦手纸,优化如体验。承租方应当引入负压新风与离子除臭相结合的智能联动系统,实时监测环境指标,改善所异味问题;同时应当配合有效水封与严格保洁制度,从源头解决气味外溢问题。承租方还应当配套设置智慧化管理终端(综合显示屏),实时监控公使用状态与环境数据。

④公照明。承租方应当在屋檐下设置暖白色洗墙灯,使建筑轮廓柔和浮现,光线柔和不刺眼;入口处应当设置感应筒灯,有效引导人员视线。

*)周边景观装饰

①承租方应当在步道与大树区域采用低矮防眩光庭院灯,地埋灯向上打亮树干肌理;微景观仅可采用少量地埋射灯,局部点亮点景石下绿植。

②承租方应当采用定时开关与人体感应相结合的双重控制方式。公共区域主照明时间为每日**:**至次日**:**,兼顾夜间安全与能源节约需要;在公等人流不固定的区域,承租方应当配合人体感应灯具,做到人员进入时灯具全亮、离开时灯具转为微亮状态,最大程度减少光污染,保护公园夜间生态环境。

③改造区域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米,确保坡度平缓,并按需设置无障碍坡道,考虑轮椅、婴儿车的通行需求;林下步道应以木质铺装为主,与自然景观相契合;在商业与公共空间节点交汇处,设置共享休憩座椅与景观遮阳伞。

④承租方应结合区域内场地实际情况,对绿化景观进行提升、优化。

*.成交后深化设计及施工等相关要求

*)装修、改造工程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施工前,承租方应当向出租方办理施工进场手续,并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噪声管控及垃圾清运等工作;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应当向出租方提交给排水、电缆、排污等隐蔽工程的详细施工图。装修、改造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方案内容应当包含现状分析、效果图、隐蔽工程施工图及所用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工程竣工后,承租方应当报请出租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装修、改造所形成的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终止时,按合同约定处理。

*)出租方将对承租方提交的上述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承租方应当按审核意见修改并按修改后的方案执行。方案审核期间,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延长租期、减免租金或者给予其他补偿;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竞租前,必须明确知晓公园内同类经营铺面的整体情况和覆盖范围,经营期间,出租方有权变动园内其他同类经营网点的布局及数量,意向承租方不得以同行竞争为由向公园管理方提出任何异议。

*.承租方须在合同期第三年和第七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报告提出加固或修缮方案,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加固或修缮完成之后,并经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房屋安全使用鉴定报告,验收合格后确认达到使用安全标准后方可经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人需对项目场地内配套公进行装修升级,公装修设计方案必须经公园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公装修升级后,公产生的水电费由出租方承担。承租人还须需对公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具体维护清单参考《南宁市南湖公园嘉宾路公考核评分细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应当配合公园方按照考核细则,对承租人负责管理维护的公实施每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

*)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总评分≥**分为合格;**分≤总评分<**分为基本合格;总评分<**分为不合格。

*)单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承租方应当自收到出租方书面整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自通知送达次日起算)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出租方。

*)承租方*个年度内,累计*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履约保证金的**%作为违约金;累计*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及全部履约保证金余额。

*)公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承租人需按要求进行整改至符合标准。

**.承租方若需使用外摆区域,应另行报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外摆区域仅限游客休憩、休闲,不得从事与经营内容有关的活动。

**.承租方自行负责项目房屋整体装修、改造及日常运营、维修、安全管理等,公园提供水电等接驳点。所有改造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应当对房屋及场地进行合理使用,项目设计应与公园周边环境、景观自然融合,须依据《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南宁市南湖公园绿化养护日常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经营范围内绿化植物的养护工作。

**.承租方需规范经营,自行办理经营需要的相关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自负盈亏,风险自担;自觉接受配合各级有关部门和出租方的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如因承租方的过错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经营过程中要遵守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等相关要求,证件齐全并公示,做好经营项目的噪音管控、卫生保洁、用电安全、商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工作,并达到行业使用标准及相关部门安全使用标准。按公园以及行业规范设置有服务承诺、消费价目牌、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等。

**.承租方自行安装防盗报警器、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并负责日常的经营、维修、安全管理等,需对经营过程中因经营行为引起的投诉承担主体责任,并服从出租方就合理投诉提出的监督及整改要求。关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游客对同一事项投诉超过三次或投诉后不能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履约保证金的**%作为违约金,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承租方营业时间原则上为每日*:**——**:**(可根据经营业态进行调整营业时间,但须经出租方同意)。如遇特殊情况暂停经营或调整营业时间,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事先提出申请。

**.承租方对该项目拥有**年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在合同租期期满后,场地内的所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其他动产由承租方在合同失效后**日内自行清理搬离清空,逾期未处理的,出租方有权按无主物处理(处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超出部分有权向承租方追索),出租方不做赔偿。不动产部分需清理干净后交还出租方

**.如因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出租方等部门进行重要接待或举办活动需临时使用该经营项目服务用房时,承租方收到通知后需要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并且出租方无需承担因此产生的补偿、赔偿等一切费用。

如因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出租方等部门需永久性征用该经营项目服务用房时,承租方收到通知后需无条件配合征收方,因此产生的补偿、赔偿等一切费用,承租方与征收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承租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仲裁。

**.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政府征收、征用、城市规划调整、土地储备、公益项目建设等,导致本租赁合同项下场地及建筑物被要求拆除、收回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承租方之日起解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承租方无权就投资经营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等要求出租方赔偿、补偿。

**.违约条款:

承租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承租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承租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日,经出租方书面催告后*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场地或经营权转租、转让、分包、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给第三方的;

(*)承租方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经出租方书面通知后**日内仍未恢复的;

(*)承租方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或被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且情节严重的;

(*)承租方经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承租人经营点考核及配套公年度考核累计*次不合格的;

(*)承租方因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出租方被第三方索赔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承租方擅自停业超过**日,经出租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恢复经营的;

(*)承租方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出租方书面催告后**日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

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承租方已付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不予退还;

(*)承租方投资建设的装修、改造等不动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损坏;

(*)承租方可搬迁的动产,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自行搬离,逾期未搬离的,出租方有权按无主物处理,处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将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按合同约定状态交还出租方,并办理交接手续;

(*)承租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租的空置损失、租金差额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其他约定详见南宁市南湖公园玻璃展示房及周边空地经营项目租赁合同(范本)(详见附件*),各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阅知,本项目解释权归出租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楼,联系电话:************。

保证金详细情况

保证金金额

**,***.**

交纳截止时间

*********:**:**

交纳注意事项

*.保证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承租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经销权合同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金处置

方式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合作、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承租方提交《合作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合作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合作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交易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附件*: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附件*:报价函

附件*:综合评分细则

附件*:南宁市南湖公园玻璃展示房及周边空地经营项目租赁合同(范本)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征集到合格

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经评审专家审核通过,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报价函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南宁市南湖公园玻璃展示房及周边空地经营项目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综合评分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交易机构传真

************

联系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号楼南宁金融大厦*楼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广西交易所集团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广西交易所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广西交易所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广西交易所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本广西交易所集团官网(***.****.***.**)及第四产权(***.****.***)为本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广西交易所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广西交易所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广西交易所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广西交易所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广西交易所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十九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意向方被广西交易所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广西交易所集团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广西交易所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交易成功后,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交易所集团

附件:附件*: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附件:附件*:综合评分细则.*** 附件:附件*:报价函(******).**** 附件:附件*:现场勘察确认书.**** 附件:附件*:南宁市南湖公园玻璃展示房及周边空地经营项目租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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