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00号)
2026-07-24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00号)
吉林/长春-2026-07-24 00:00:00
吉林/长春-2026-07-24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长春师范大学部分楼宇卫生间安全隐患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玖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德惠市泊林郡**号楼第二门市
被投诉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号
被投诉人*: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号力旺广场*座八楼***室
相关供应商: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号汇金苑*懂***、***房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其完全符合本项目政府采购资格条件;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作出的“取消投诉人原第一成交候选人中标资格”的决定错误。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应依法认定相关供应商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不具备本项目中标资格,其中标无效。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