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6-07-24 00:00:00
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空调、新风、层流净化系统、热水供水系统整体包干(运行维护、保养、清洗、更换过滤器及维修)服务项目第*次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空调、新风、层流净化系统、热水供水系统整体包干(运行维护、保养、清洗、更换过滤器及维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三、服务团队配置要求
★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人的驻场维保服务团队。
修改为:
三、服务团队配置要求
*、★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人的驻场维保服务团队。
*、驻场负责人具备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证(或新发的涉氨制冷设备运行、维修操作作业证)
*、驻场团队人员需持证上岗,至少分别具备一名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书的人员、一名持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的人员和一名持有高处作业证书的人员。
提供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以上证书复印件和查询网页截图,及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个月(****年*月至****年*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评分办法中
| * | 拟任本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及人员实力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任本项目团队主要管理人员配备综合情况及服务专业人员综合水平评分: *、拟任本项目驻场负责人: ①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门、人社部门或其授权的正规考核机构颁发的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证(或新发的涉氨制冷设备运行、维修操作作业证)或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央空调水系统清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个证书计*分,共计*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附查询网页截图);②具有*年及以上(含*年)医院中央空调或层流净化或热水系统维保维修服务经验,计*分(提供体现项目经理名字的业绩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类似项目经理管理经验证明)。本项最多计*分。 *、驻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外): 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所持证书须为国家应急管理部门、人社部门或其授权的正规考核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如: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或新发的涉氨制冷设备运行、维修操作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高处作业证、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中央空调水系统清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提供*类有效证件得*分(同一人员多本证书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计**分。(注:特种作业操作证需提供应急管理部官网查询截图,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需提供各省人社厅网站/专项能力系统查询截图。) 注:*、以上需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合格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以上配备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个月(****年*月至****年*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人员不得兼任,否则不得分。 | ** |
修改为:
| * | 拟任本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及人员实力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任本项目团队主要管理人员配备综合情况及服务专业人员综合水平评分: *、拟任本项目驻场负责人: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若不满足采购需求本项不计分),具备人社部门或其备案机构颁发的如下证书的: ①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③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④中央空调水系统清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具有任意一个证书计*.*分,最多计*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附查询网页截图); (*)具有*年及以上(含*年)中央空调或层流净化或热水系统维保维修服务经验,计*分(提供体现项目经理名字的业绩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类似项目经理管理经验证明)。 本项最多计*分。 *、驻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外):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若不满足采购需求本项不计分),每增加一类证书得*分,最多计**分(增配的同一类证书不重复计分),证书如下: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或新发的涉氨制冷设备运行、维修操作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高处作业证;人社部门或其备案机构颁发的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中央空调水系统清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注:需提供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附查询网页截图,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个月(****年*月至****年*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 开标时间 | ********** **:** |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 联系人:彭社敏 |
| 电 话:************* |
|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号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长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陈长凯、邹诗剑、胡煜虹、周康 |
| 电 话:************* |
|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号华侨国际****房 |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