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寨县-结果公告】金寨县红旅客运有限公司旅游客运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六安市-金寨县-结果公告】金寨县红旅客运有限公司旅游客运车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6-07-24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六安市-金寨县-结果公告】金寨县红旅客运有限公司旅游客运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六安市-金寨县-结果公告】金寨县红旅客运有限公司旅游客运车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2026-07-24 00:00:00

金寨县红旅客运有限公司旅游客运车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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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金寨县红旅客运有限公司旅游客运车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红旅客运有限公司旅游客运车辆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号

中标金额:柒拾伍万玖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座燃油版中型中级旅游客运车辆、**座燃油版中型高一级旅游客运车辆

品牌:宇通、宇通

规格型号:**********、*********

数量:*台、*台

单价:******.**元、******.**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东升、王烈准、贾庆华、陈宗武、刘长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红旅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梅江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坤瑞大厦六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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