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6-07-24
江苏/扬州 终止废标
关于终止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江苏/扬州-2026-07-24 00:00:00

关于终止*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 访问量: 来源:宝应县医疗保障局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号)和《关于印发扬州市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流程>的通知》(扬医保〔******号)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家医药机构,解除医保协议后,不得再悬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标识牌,参保人员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具体名单如下:

*、扬州和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宝应健顺药店,自愿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宝应县南昉大药房有限公司通和药店,自愿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经研究决定,宝应县医疗保障局自*家申请日起终止其医保结算服务。

  

宝应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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