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2026-07-24 00:00:00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项目需求调研征集公告
作者:医学装备科来源:清远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布日期:**********浏览次数:**
现我院对医用气体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调研征集,欢迎具备合格资质、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提供供应方案及价格,征集信息如下:
一、医用气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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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服务周期 |
预算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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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用氧气 |
*** |
瓶 |
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
三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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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用氧气 |
*** |
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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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液态氧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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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液氮 |
*** |
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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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氧化碳 (普通**%) |
*** |
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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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氧化碳 (高纯**.***%) |
*** |
瓶 |
*** |
二、供应商需提供资料清单: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资料不齐,恕不接受)
*.按【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商报名资料目录表】(见附件*)准备以下资料,并按目录表顺序排列装订。
*.*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则需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②具备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③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等。
④具备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
⑤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营方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货物配送(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货物配送)。
* .*若供应商为经销商则需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②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营方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货物配送(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货物配送)。
*.项目业绩:提供近期*家其他医院同项目成交记录(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品名、规格、单价、甲乙双方全称)。
*.其他:提供资料真实性保证书。
三、提交资料说明
*.供应商递交的资料请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报几个项目的,每个项目需单独装订。】
*.报名资料数量:纸质一份,电子版一份(发送到*******@***.***)
*.时间:****年*月**日至****年 *月**日(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号楼*楼医学装备科。
四、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