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佳公司2026年度服务区便利店饮料柜及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2026-07-24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驿佳公司2026年度服务区便利店饮料柜及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安徽/合肥-2026-07-24 00:00:00
驿佳公司****年度服务区便利店饮料柜及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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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佳公司****年度服务区便利店饮料柜及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驿佳公司****年度服务区便利店饮料柜及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的评审工作已于*******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

第三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合肥市承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泰华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凡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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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业绩

*.桐城投子山·栖民宿、合肥翡翠湖山水营地、合肥觅野*半岛目营地冷柜和收银设备供货及服务合同

*.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商品采购合同

*.****年新建改建路段服务区营运便利店设施采购及安装合同

交货期(日历天)

**

**

**

二、否决投标情况

*.安徽利达通风冷暖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业绩最低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驿佳商贸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庐州大道*

联系人:叶工

话:*************

四、公示期

*******日至*******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驿佳商贸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驿佳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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