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2026-07-24 00:00:00
高压供电设施增容改造工程意向公开(*****************)(第*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意向公开,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高压供电设施增容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地点 |
项目工期 |
|
** |
高压供电设施增容改造工程 |
将现有一进三出高压分接箱拆除,新做二进四出预制舱开闭所,新增******箱式变压器*台,敷设高压电缆约***米。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 |
**日历天。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敷设长度***米。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建设单位交底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材料均由施工单位采购,其他由投标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考虑。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年*月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在三级及以上。投标人应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王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基本账户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最近连续*个会计年度(****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且上述*个会计年度企业净利润总和为正值(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财务审计报告)。
(四)业绩要求:近*年内具有至少*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仅限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以竣工验收合格资料日期为准)。须提供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网页截图(或军队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军队采购网中标结果公示以采购机构现场核查为准))、**%及以上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四者齐全算一份业绩)。合同应包括签署页、工程规模、工程类型等要素的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等原件备查,审查原件未带的视为无效业绩。
(五)信誉要求:(*)“信用中国”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投标人无在处罚期内的黑名单记录;(*)在《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无在处罚期内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或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中;(*)投标人、项目经理未被暂停或取消参与军队部队工程投标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承诺不违反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
(六) 要求:投标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投标人在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库注册,拟选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
(七)项目经理要求:*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无在施项目(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在施项目截图)。
(八)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名,具有电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供用电技术相关专业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无在施项目(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在施项目截图)。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需求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六、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意向响应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以申请材料到达系统指定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部将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
供应商如对技术参数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意见建议书+公司名称),以附件形式将***文件和意见建议书(全部文件资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发送至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采购方联系方式”。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
八、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先生***********
采购机构:孙女士/杨女士 ***********/***********
监督人: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