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12栋民居保护工程项目项目澄清
2026-07-24
黑龙江/牡丹江 变更澄清
亚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12栋民居保护工程项目项目澄清
黑龙江/牡丹江-2026-07-24 00:00:00

亚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栋民居保护工程项目

亚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栋民居保护工程项目

第一次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亚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栋民居保护工程项目

一、原招标文件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大写有误,

原文件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拾万元

现已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壹万柒仟陆佰

其他内容不变,望各投标人周知。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绥芬河海融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绥芬河市站前*号(站前路东,新华街北,中东楼,**幢)

人:邹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牡丹江市大庆街**号

人:柳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绥芬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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