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2026-07-24 00:00:00
寿光市侯镇原南仉小学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寿光市侯镇原南仉小学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寿光市侯镇原南仉小学租赁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寿光市侯镇原南仉小学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租赁物的基本情况:
该学校位于侯镇仉西村南侧,东西长约 *** 米,南北宽约*** 米, 占地总面积约计** 市亩。现有地上附着物:平房约计** 间 (均附带铝合金门窗),杨树、松树、槐树若干,传达室 *间,四周围墙,铁质大门* 座,间隔墙一座,花砖、砼硬化路面;具体面积、附属设施配套等以实际为准,现状租赁。
*、租赁期限:**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租赁底标:*万元/年,租赁费每五年在上一个五年的基础上上浮*%计算,期内总底价***.****万元。
*、租赁费收取方式:租赁费一年一交,合同签订之日交纳第一年租赁费,剩余租赁费于每年*月**日前交纳下一年租赁费,先交钱,后使用。
注:在交纳租赁费的基础上,需另行交纳租赁保证金*****元,合同到期,双方无任何矛盾后无息退回。
费用全部按照仉东村**%、仉西村**%的比例进行交纳。
*、竞价保证金:*****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对买受人进行资格后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承诺履行本挂牌(竞价)文件规定的责任义务,失信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查询方式为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寿光”查询为符合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经过查询后若买受人为失信人员,则取消其成交资格,所交保证金予以罚没,不再退还
五、申购须知:
*、有意参加竞买的意向承租方,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用**浏览器登录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进行注册申购,申购导引、竞买细则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我公司发布的《寿光市侯镇原南仉小学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承租方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意向承租方应于****年**月**日*:**前缴纳竞拍保证金*万元,并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询到账情况并点击“资格确认书”进行资格确认(不点击“保证金查询”和“资格确认书”的将不能进入竞价系统)。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展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前。
*、展示地点:侯镇仉西村南侧。
*、联系方式:赵瑞玉***********(仉东) 杨绪华***********(仉西)
七、网上竞价时间
标的竞价时间****年**月**日*:****:**。
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联合日报》。
九、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标的物具体面积、地上附着物及新旧情况以现状为准,现状租赁,数据提供仅供参考,成交后,不因实测面积及其他任何情况而调整成交金额。
*、出租方不承担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须实地勘察,并与出租方对接院落水、电、气、污水等相关事宜(出租方现状租赁,不再另行增添任何附属设施)。未查看标的或未与出租方对接相关事宜或直接参与竞价的,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实物现状无任何异议,愿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成交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出让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签相关文件、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情形的,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土地面积是已经包括学校南墙往南*米沥青道路,成交后,承租方可以无偿使用,但不得私自占用,不得影响周围农户正常通行。
*、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现有房屋只可维修使用(因房屋维修及水、电、气等配套设施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未经出租方及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翻建,不得私自办理任何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产权手续。
*、买受人成交后若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签相关文件、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情形的,买受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使用承租院落而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行支付因使用承租院落而发生的一切税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成交之日起*日内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且于合同签订当日将第一年租赁费一次性交清,并另行交纳租赁保证金*万元,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双方无任何矛盾纠纷后无息退还。
*、在约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和交清全部应缴款项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另行竞价,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作为拍卖人和委托人的违约金处置。
十、监督部门:寿光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号楼*座
联系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卓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丁洪哲***********
咨询地址:寿光市金光西街***号
****年**月**日
《寿光市侯镇原南仉小学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