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6-07-24 00:00:00
宁乡市菁华铺乡人民政府:菁华铺乡国道***和省道***保洁项目(****年*月*****年*月)采购需求公开
公路沿线(无房屋的公路两厢辐射**米,将军坝、桃林坝以桥为中心左右各延伸**米)商住户前坪、背街小巷(屋后以水沟为界)的垃圾清扫清运及道路两厢杂物、障碍物、抛洒物、建筑垃圾的处理;菁华铺乡政府、卫生院、中心校、自然资源所、派出所等部门单位的垃圾清运,西城商贸城、中心校路、菁华广场及集镇公共厕所的卫生保洁;绿篱,标志标牌、护栏、桥栏、路灯杆、候车亭、人行道、 垃圾桶等设施设备的清洗;牛皮癣及焚烧印记的清理;洒水车路面冲洗、降尘处理;菁华铺乡政府公共区域保洁及绿化修剪;乡主次集镇节前及逢十大清扫活动(活动内容:主次集镇的集中保洁;其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乡垃圾中转站设备的管理运行、场地卫生保洁、周边环境消杀。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业务办公室日常工作督查,对主次集镇存在的问题以图片形式发在乡人居环境群内,供应商应迅速安排保洁员整改好,并在两小时内发送同角度整改图片至乡人居环境群内,超时发送整改图片每张扣***元,未发送或整改效果不合 格的图片每张扣***元,图片要求供应商用水印相机拍摄(标明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扣款依据为督查记录及相关图片资料。
*、节前及逢十大清扫活动要求供应商扎实开展工作,供应商未组织或没有按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开展工作,采购人每发现一次 在供应商基本经费扣除****元。
*、供应商每月未组织进行绿篱、标识标牌、护栏、桥栏、路灯杆、候车亭、人行道、垃圾桶等设施设备的清洗;或者供应商虽然开展了此项工作但清洗效果差,采购人确认后在供应商基本经费中每次扣除***元。
*、****、****每天洒水车冲洗一轮,供应商未进行路面冲洗(雨天、冰冻天气除外),采购人每发现一次扣除供应商基本 经费***元。
*、采购人因重大工作任务需供应商临时加强****、****路段沿线保洁工作效果时,供应商如不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取消后续服务时限。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年;
地点:菁华铺乡国道***和省道***
五、服务标准:
*、供应商负责保洁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清运,要确保主次集镇干净、整洁、舒适、有序。供应商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相应的操作方法,自行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
*、供应商需确保乡垃圾中转站的正常运行,及时做好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
*、供应商应保证作业车辆手续齐全,按照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和车辆购买相关保险,同时配备统一的反光工作服和工作牌,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防护措施,解决好道路安全作业问题。供应商人员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争议、事故等,一概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业,如供应商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供应商必须按合同约定接受采购人的统一调度,完成其他临时性交办任务。
*、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结算方式为由影响员工劳动报酬,如因出现员工与供应商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供应商未征得采购人同意,擅自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的;
(*)供应商不履行合约,不按规定完成任务或未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力、物力和设备,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
(*)供应商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而与其员工产生纠纷,导致其员工向采购人或相关政府或政府部门上访、闹事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主次集镇市人居委考核一个季度总扣分在*分(包含*分)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
(*)本合同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内采购人考核评估认定供应商工作不合格的,采购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