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6-07-24 00:00:00
长沙市大数据中心:长沙市政务云二期(****—****年) 服务采购项目(云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本项目主要包括政务云二期云服务(包括***云服务、鲲鹏云服务、公有云服务以及视频云服务)的采购,保障***资源池上业务应用在信创适配迁移前及迁移过程中安全稳定运行,满足未来两年长沙市各单位云上应用的扩容需求,为其提供灵活、可靠、安全的基础支撑服务。具体如下:
(*)长沙市政务云二期(****—****年)服务采购项目(云服务)***云服务采购
本次采购长沙市政务云二期***云服务,包括云服务器、***云服务器、裸金属、云硬盘、文件存储、对象存储、弹性负载均衡、本地备份等****能力支撑服务,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容器等****能力支撑服务,主机安全、日志审计服务、网页防篡改、数据库安全、管理检测与响应等安全能力支撑,同时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保留云防火墙、异地备份服务等服务。支撑未来两年过渡期间长沙市政务云二期***资源池现有业务系统稳定运行及迁移过程中的云服务需求。
(*)长沙市政务云二期(****—****年)服务采购项目(云服务)鲲鹏云服务采购
本次采购长沙市政务云二期云服务,包括云服务器、***云服务器、云硬盘、文件存储、对象存储、弹性负载均衡等****能力支撑服务,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能力支撑服务,主机安全、日志审计服务、网页防篡改、***应用防火墙、数据库安全、管理检测与响应等安全能力支撑。同时,考虑到未来长沙市政务云二期***资源池将停止服务,鲲鹏资源池将作为未来市级业务承载的核心之一,补充裸金属、裸金属配件、中间件、容器、异地备份基础资源等服务,支撑未来两年长沙市政务云二期鲲鹏资源池现有业务系统扩容以及市级各单位未来两年非保密应用上鲲鹏资源池的云服务需求。
(*)长沙市政务云二期(****—****年)服务采购项目(云服务)公有云服务采购
本次采购的公有云服务,包括***等****能力支撑服务,****防护、***应用防火墙等安全能力支撑服务,支撑未来两年长沙市政务云二期现有业务系统使用公有云服务的云服务需求。
(*)长沙市政务云二期(****—****年)服务采购项目(云服务)视频云服务采购
本次采购视频云服务(视频接入、视频转发、视频运维等物联感知能力支撑服务),并结合视频业务发展需求,升级提供视频解析算法及智能算力服务,满足各市直单位视频算法分析服务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签两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具备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服务费以具备服务能力之日起计算,最终按实总价控制、按需购买、据实结算的方式结算。(备注:服务能力要求:(*)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设备基本到货;(*)完成设备上架及综合布线;(*)完成云平台、基础软件环境搭建及测试;(*)具备相应的云服务能力。(*)完成容灾备份体系的搭建,并提供本地备份、异地备份的服务能力;(*)完成安全防护体系的搭建。)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
*.按照《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智慧办发〔****〕*号)和《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相关要求开展验收工作,项目服务期满*年后需完成项目年度服务整体验收;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报请市数据局组织竣工验收。
*.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相关服务能力提供服务,采购人将按照考评要求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如未按要求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根据考评要求进行对应考核扣分。
*.服务或验收过程中如有争议的,由专家论证会最终确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确定;如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的,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竣工验收,且超过服务期*个月仍未能解决的,或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业务系统和数据的迁移,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竣工验收前提要求:在项目竣工验收前,中标人应提交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包括与项目全部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服务过程文档等,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及结算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大数据中心。
*.付款方式:按年度结算。
*.结算方式:本项目实行总价控制、按需购买、据实结算的方式结算;
第一年度开始*个月后,在收到相应发票且财政经费指标下达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万元;中标人完成第一年度服务验收后,对本年度实际使用的服务目录以中标人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在收到相应发票且财政经费指标下达后**个工作日内结合考核情况支付本年度服务款。
第二年度开始*个月后,在收到相应发票且财政经费指标下达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万元;中标人完成第二年度服务并通过正式验收后,对本年度实际使用的服务目录以中标人中标单价进行结算,结合考核情况支付第二年度服务余款,在收到相应发票且财政经费指标下达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云服务费用结算:
(*)调整当前云服务目录清单的计费模式,将按月计取单价调整为按天计取单价;
(*)单项日费用=单项日单价×该项服务数量(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位小数);
(*)单项月度费用=单项日费用×月度实际使用天数(及计费天数)(结果保留*位小数);
(*)单项年度费用=单项日费用×实际使用天数(及计费天数)(结果保留*位小数);
(*)政务云所有的单项年度费用之和为政务云云服务资源汇总费用(结果保留*位小数);
(*)以上所有小数舍入规则为:四舍五入。
*.*云服务计费规则:
(*)云资源新增或调整:
*)对于云资源扩容、新系统上云、新增主机等场景,按照“使用单位确认”作为云资源新增计费开始时间;
*)对于云资源缩容、下线、资源回收等场景,按照“流转到云服务商操作的时间,即建设单位的审批时间”作为云资源变更计费开始时间。
(*)***系统迁移鲲鹏云平台的场景:
*)按照“使用单位确认”作为鲲鹏资源起始的计费时间;
*)鲲鹏资源开始计费时的前一天为***系统停止计费的时间,不能出现重复计费的情况。
(*)按需类服务计费:
数据备份、***服务等在申请时无法确认其使用量的云服务费用,由云服务商提供通过第三方评估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的此类计费数据及资源申请依据,四管平台补充计费数据。并需政务云使用单位在签订云服务订单时对计费数据进行确认。
*.*云服务费用结算周期:按年度结算。
二、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工伤、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工作人员因工伤、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项目验收时,若采购需求、初步设计方案中所引用的相关标准已更新,原则上以最新有效标准为准;若新标准已发布但旧标准仍现行有效,则以设计文件约定标准优先执行;若原引用标准已废止失效,统一按最新有效标准执行。
*.无论任何情形下,如果中标人不再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在未完成交接并经采购人书面授权前,中标人均有义务保障本项目所有相关系统和数据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同时应协助采购人拟定科学合理的交接计划,并无条件协助采购人进行所有相关系统和数据的平稳、有序、安全和完整地迁移,确保所有相关系统平稳过渡(本项服务为伴随服务,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相关迁移工作由采购人牵头。
*.对于在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档,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形成工单闭环。
*.自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服务下架通知之日起,中标人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考核时效要求完成资源的释放,自释放之日次日起,便不再计算该项服务费用,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须保证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本项目合同不允许分包、转包。
**.为保障系统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涉及现网系统与数据迁移到所投云平台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业务系统迁移工作,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