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6-07-24 00:00:00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药免煎颗粒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药免煎颗粒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镇东河东路***号 | *,***,***.**元 | 中药免煎颗粒(百分比):**%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 | ********* 其他医药品 | 中药免煎颗粒 | / | 项 | *(项)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红梅、唐燕、廖红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招标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标准为:***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万元****万元按*.*%,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收取,下浮后不足****元的按****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因系统固化原因,主要标的信息为中药免煎颗粒配送服务,成交百分比为:**%,按照成交百分⽐据实进⾏结算(例如 :供应商百分⽐报价为**%,“名称 :⽩芍”结算单价为** 元×**%=** 元),直⾄本项⽬采购预算⽤完或者服务期限到期为⽌。
*.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电话:************,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翠屏国资大厦 *** 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将军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三江明珠*幢*单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