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2026-07-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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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关于比选****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机构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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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
关于比选****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和《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方市****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函〔****〕**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由市农业服务中心比选优质培训机构,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年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费用及时间
(一)培训对象:农技推广人员(种植、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等领域)。
(二)培训人数:**人(以实际参训人数为准)。
(三)培训时间:*天(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天)。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年重点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耕地复耕复种、农业防灾减灾等核心业务开展专项培训。同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农业科普服务能力提升等内容,适时增设转基因知识、生物安全等知识。本次培训实训课程时长不少于*天,确保理论与实操深度结合。
(五)培训地点:省内市外(待定)。
(六)费用标准:****元/人(***元/人/天**天),按实际参训人数和培训标准实报实销。
(七)完成时间:****年*月**日前。
二、培训机构比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相关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有多年培训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具有培训资质,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三)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必要的专职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队伍。
(四)具有专职的培训管理团队。安排专人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加盖公章)。
(七)具有类似项目培训经验(提供连续三年业绩合同证明)。
(八)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十)愿意在市农业服务中心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比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培训实施方案、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二)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纳税社保证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师资***;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等***;、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本项目服务报价单。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农业服务中心。
四、申报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比选程序
*.评审:由市农业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公示:评审结果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东方市****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培训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科路**号农科所大院内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 系 人:韦站长
联系电话:*************,***********
七、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机构后,由市农业服务与中选机构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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