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处置选商公告
2026-07-24
黑龙江/大庆 中标结果
大庆华科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处置选商公告
黑龙江/大庆-2026-07-24 00:00:00
大庆华科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处置选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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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范本范本.***附件二危险废物处置安全环保合同范本.***

大庆华科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处置选商公告

一、项目概述

大庆华科树脂作业区导热油炉系统*#和*#炉使用导热油自****年投用,已长时间运行,经外委化验分析,导热油出现轻微沉淀、酸值降低、粘度增加,易造成系统堵塞、腐蚀,影响平稳生产,不适合继续使用,已申请更换,现申请退出的*#和*#炉导热油按危废进行处理。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废物类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其废物类别代码为“***************”,交给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回收、清洗或处置制定本方案

二、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拟处置明细:

序号

名称

产生装置名称

规格

危废种类

预估产生数量/吨

预估单价/元

预估总价/元

*

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

导热油炉系统*#和**#

*******

***************

**

****

******

总计

**

******

三、最低限价(收入):

**万元(含税)。

四、采购组织形式:

公开选商。

五、拟采用的评审方式:

经评审总价最高价评审法。

公告发布形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内外网、大庆石化公司内外网。计划公告周期为*

七、报名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流程

(一)须具有处理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资质的企业方可参与报名。

(二)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三)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兴化北街*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机动工程部***,非工作时间可将材料送置门卫。

(四)报名形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报名材料

(五)报名文件的递交(包括但不限于):

*、须提供原版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将原版营业执照现场退回报名单位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处理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资质文件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核准经营类别须包含收集、贮存、处置或利用

*、处置标准应符合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承诺函

承诺函模板(签字且加盖公章):

本单位已现场踏勘、充分知悉本次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物资全部现状,对标的物数量、性状、储存工况及现场实际情况无任何异议。本单位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合规处置本批次危废;回收的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仅依规无害化处置或合规资源化再生利用;严禁将油品回流流通市场,不得将其再生产物再次加工为导热油、各类油料产品对外销售,亦不得挪作其他任何工业、民用生产用途,自愿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本单位及可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环保处罚记录;自身或委托的运输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本次危废现场踏勘、取样、转运、处置全过程产生的所有环保责任、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一切风险,均由本单位自行全额承担,本单位不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索赔或追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承诺单位(公章):

(六)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杨媛 电话:************

(七)报名截止日期****年**月**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选商人不予受理。

、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一)出厂证由我方相关人员办理。运输车辆须为成交单位危险化学品废矿物油(废导热油氢化三联苯)处理专用车辆。预成交单位具备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罐式车辆;若委托第三方运输,需额外提交第三方运输公司的全套危货运输资质,以及双方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并在转移联单平台完成三方备案。

(二)结算危险废物量由我方相关单位提供转移联单、数量确认单等票据确认;成交单位须妥善处理废导热油(氢化三联苯)并提供相关手续(提供政府许可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三)各潜在报名单位可自行前往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树脂作业区实地踏勘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存放、储存、现场处置相关工况,可现场取样;物资实际状态、储存条件均、现场配套设施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现场所取样品仅作参考,不作为后续提出质量、数量等任何异议的依据。凡报名本次项目的报名单位,即视作报名单位已全面踏勘现场、充分知悉本批次废导热油全部现状,对物资数量、性状、贮存条件、处置要求等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乙烯环南路*号大庆华科树脂作业区(碳九)

商务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树脂作业区碳九现场联系人:马正科联系方式:***********

(四)报名单位回收本项目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仅可依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开展无害化处置或合规资源化再生利用;严禁将油品回流流通市场,不得将其再生产物再次加工为导热油、各类油料产品对外销售,亦不得挪作其他任何工业、民用生产用途。

(五)报名资质审查通过的参加大庆石化工程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评审报价。成交单位在接收到我方成交通知书*日内,将成交通知书的预估成交总金额以电汇的形式汇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内,缴纳完毕后,我公司与成交单位签订废导热油处置合同和处置安全环保合同。合同生效后按我方通知处置出厂,固废系统填报。合同履行结束后,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处置按照实际重量(数量确认单)*单价进行结算,成交单位将已妥善处理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并提供相关手续(提供政府许可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多退少补,退钱或者补钱均以电汇的形式电汇至公司指定账户内我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

公司账号:

开户行名称: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工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

地址电话:大庆乙烯兴化北街*号 ************

九、合同范本(合同条款及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附件一《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附件二《危险废物处置安全环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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