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埠街道****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更正答疑公告

彭埠街道****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更正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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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彭埠街道****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更正答疑内容

提疑:

问题*、招标师**** 年后已经停止考试及发证;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证书仅为行业培训证明,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已取消和未纳入的职业资格作为评审加分条件是量身定制!

国发〔****〕** 号、人社厅发〔****〕** 号文件明确:已取消的职业资格不得作为评审加分条件。国发〔****〕** 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取消招标师准入类职业资格,不得设置评审门槛。你就原来街道在做的几家上城的代理公司做做好了,不需要公开招标!这个条款是怎么通过公平性审查的?

问题*、致: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彭埠街道办事处 /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详细研读项目编号 ***************《彭埠街道 **** 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后,对第四章 评审办法前附表 第 * 项中设定的 “项目负责人具有…… 中级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证书或招标师证书得 * 分” 的评审条款提出质疑,认为该条款违反国家及浙江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禁止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

一、“招标师” 职业资格已被国家明令取消,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年版)》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相关通知,“招标师” 职业资格早已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国家已不再组织统一考试和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得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同时参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 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 号)明确规定:凡是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已取消的荣誉、资质、认证、职业资格等,均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将已取消的 “招标师” 证书作为加分条件,属于以过时且无效的资质设置隐形门槛,对取消该考试后新成立企业及无法取得新证的从业人员构成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二、“中级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证书” 多为行业协会培训证,缺乏法定依据

招标文件中并列设定的 “中级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证书”,通常为行业协会(如招投标协会等)自行组织培训颁发的非国家法定职业资格,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浙江省相关监管要求,不得将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部门(无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证书,或者颁发标准中有年限、规模等要求的证书作为评审因素。该证书并非招标代理服务履约的法定必备条件,与项目服务质量无必然因果关系,以此加分违反了评审因素应与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具备合法依据的原则。

三、该条款与上城区小额交易示范文本精神相悖

你方招标文件开篇引用的《上城区小额项目交易文件示范文本 (**** 年版)》说明第四条明确规定:“不准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准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和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供应商”。将已取消或非法定的人员证书作为加分项,实质上是变相设置人员资质门槛,增加了供应商的无形成本,违背了示范文本关于降低交易成本、维护公平竞争的要求。

综上,该加分项缺乏法律法规支撑且与现行监管政策冲突,建议采购人 / 代理机构删除 “招标师证书” 及 “中级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证书” 相关加分内容,改为考察与招标代理履约直接相关的法定执业资格(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类职称、实际从业年限等客观、合规的指标,以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答疑:当前环境下,对招标代理的相关职业资格不做统一考试和培训。“中级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证书”虽为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颁发,但作为当下全国性公信力度较高的考核评价,对代理公司的代理业务水平是一个很好的考量标准。

本次招标项目本就为年度招标代理服务,且经了解,市场上大部分专业的招标代理咨询企业都具备*个甚至多个中级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证书或招标师证书,设置“中级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证书”作为加分项合情合理。

①中级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评价,协会每年都有组织,并不存在所提到的“对取消该考试后新成立企业及无法取得新证的从业人员构成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的情形;

②本项目作为街道的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对代理公司代理业务水平有一定要求,设此条为加分项与本次招标息息相关,并不存在所提到的“与项目服务质量无必然因果关系,以此加分违反了评审因素应与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具备合法依据的原则”的情形;

③本项目作为招标代理年度服务项目,且此条款仅作为加分项,并不是资格条件,所以并不存在所提到的“不准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准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和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④至于将“中级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证书或招标师证书”并列设定,因为已取得招标师的人员仅需在招采人员评价系统上申报即可获取中级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证书,考虑到可能有单位不了解相关情况或未及时申报,为了公平公正,所以并列设置。

问题*、街道作为招标人为下属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招标项目指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街道剥夺了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自主选择代理机构的权力。*、服务期内应以项目总价作为最高限价,整个街道一年服务期内的项目预估总金额肯定超过**万元,那应该走政府采购平台招标。本项目以单个项目限价为由在招必得平台开展采购,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的情形。*、综上所述:项目违法设置多,要求取消此次招标。

问题*、质疑:采购需求强制第三名独家承接全部社区代理,剥夺村社自主选择权,涉嫌行政垄断、违规设立封闭备选库。

事实依据:交易须知前附表第 ** 条、采购需求第 ** 条约定第三名成交单位独家承接全街道所有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全年全部招标代理业务;各村社为独立招标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采购人有权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修订)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变相限定交易相对人使用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 号《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第四条:通过定点独家、项目库划分方式变相限定服务商,属于行政垄断行为。

*)财库〔****〕** 号《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除法定协议供货外,严禁通过一次入围设立无二次竞争封闭备选库、名录库。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政策措施不得设置无依据排他性业务分配规则,排除市场公平准入。

违法事实:

行政机关滥用行政管理权剥夺村集体自主采购权,同时构成行政垄断、变相违规设立封闭供应商库双重违法。

答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法律、地方性法规,以及上城区人民政府印发的《杭州市上城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资” 管理制度》、《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我街道对本辖区内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具有监督、指导、管理的法定职责,系辖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责任主体。

据此,本街道辖区内的集体经济组织的采购需求统一由我街道进行公开招投标,符合上述法律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本质目的是在于规范集体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督指导,不存在以上所述的“剥夺村社自主选择权、涉嫌行政垄断”等情形。

问题*、开标一览表写着:总价不支持费率形式、综合单价形式报价。设置的最高限价又是单个项目服务金额不超**.* 万元,报价明细表又写是需要费率报价。请问开标一览表的总价到底怎么填写?

答疑: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最高限价乘以投标人所报折扣率。

项目监督机构

(必填)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彭埠街道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备塘中路*号

联系人:闻工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必填)

发包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彭埠街道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备塘中路*号

联系人:楼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座**楼****室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