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2026-07-24 00:00:00
“十五五”第一批在建农村公路及桥梁常规检测、桥梁动静载检测项目(*标段(包))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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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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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 **:**:** |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 **:**:**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十五五”第一批在建农村公路及桥梁常规检测、桥梁动静载检测***号补充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尼玛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西藏恒鑫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的“十五五”第一批在建农村公路及桥梁常规检测、桥梁动静载检测 (项目编号:********************)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作出澄清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附表三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第一条内容: 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级和直接被定为*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现更正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为*级和直接被定为*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在该系统内无信用评价记录的投标人,不以此项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仅核查系统内不良行为记录。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履约信誉】条款: 信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准结果为准:*.投标人近一年内获得过信用等级为*级或以上的,得**分;*.投标人近一年内获得过信用等级为*级,得*分,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级;其他等级得*分。 现更正为:信用等级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信用等级为*级或以上,得**分;*.投标人提供信用等级为*级,得*分;*.系统内无信用评价等级记录的投标人,本项得*分;其余等级得*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言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或监理企业名录规定:名称与资质一致性:投标人名称及资质必须与系统名录中的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匹配,若企业名称已变更但未在系统更新,需提供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图,截图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现更正为:投标人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名录规定:名称与资质一致性:投标人名称及资质必须与系统名录中的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匹配,若企业名称已变更但未在系统更新,需提供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提供“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图,截图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补遗书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此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此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此补遗书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补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尼玛县政府 (建设路西) 联 系 人:李老师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恒鑫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普琼 地 址:拉萨市江苏大道江冲路世邦首座****号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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