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江分公司关于《2025-2028年柳江分公司恒泰物业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的补充合同》的采购公示
2026-07-24
广西/柳州 变更澄清
关于柳江分公司关于《2025-2028年柳江分公司恒泰物业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的补充合同》的采购公示
广西/柳州-2026-07-24 00:00:00

关于柳江分公司关于《*********年柳江分公司恒泰物业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的补充合同》的采购公示

未终止
正文

柳江分公司关于《*********年柳江分公司恒泰物业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的补充合同》的采购方案采购项目转直接采购公示

柳江分公司关于《*********年柳江分公司恒泰物业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的补充合同》的采购方案采购项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柳江分公司关于《*********年柳江分公司恒泰物业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的补充合同》的采购方案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柳江分公司关于《*********年柳江分公司恒泰物业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的补充合同》的采购方案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柳江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为解决辖区小区无线信号覆盖问题,保障室基站设备稳定运行,统一规范基站转供电及物业管理服务结算工作,现根据物业权属变更实际情况,申请对现有合作协议进行范围扩充及预算增补。前期我司与广西恒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年柳江分公司恒泰物业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合作范围包含柳江盛世豪庭、盛世名庭、佳苑、九曲名、华韵上城、金龙湾华庭、恒美嘉园七个小区,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约定电费按*.*元/度据实收取,物业管理费按*****元/年计取,原合同预算金额******元。

****年*月,广西恒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承接柳江区拉堡镇江园银都小区、丰泽盛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上述两个小区原有室分基站合作协议已全部终止或到期,无存续有效合作关系。其中,江园银都小区原协议为《*********年柳江分公司江园银都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合作方为覃有军,合同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包含**平方米的房屋租赁,年租赁费****元,电费按*元/度据实结算,该房屋租金已缴至****年**月,电费结算至****年*月,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终止协议《*********年柳江分公司江园银都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的终止合同*****************》,确认双方无任何未结算事项及遗留纠纷。丰泽盛景小区原协议为《****年*****年柳江分公司丰泽盛景小区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原合作方为广西中秀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柳江分公司,合同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度物业管理费****元,电费按*.*元/度据实结算,合同履约完毕后因物业主体变更未续签。

为便于统一管理、统一收支结算,确保基站运维服务无缝衔接,广西恒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新承接的江园银都小区、丰泽盛景小区室分基站转供电及物业服务工作,统一纳入《*********年柳江分公司恒泰物业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管理。本次变更后,物业管理费维持原有协议*****元/年标准不变,电费以恒泰物业入驻当日抄表数据为结算底数,统一按*元/度据实结算。根据两个小区历史用电数据测算,两处基站月合计用电量约***度,结合合同剩余周期核算,需新增电费预算*****元。

为保障后续基站运维、电费及物业服务费正常结算,现特申请变更《*********年柳江分公司恒泰物业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合作范围,将江园银都小区、丰泽盛景小区室分基站转供电及物业服务纳入合同管理,并新增电费预算*****元。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直接采购供应商

广西恒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韦春苗***********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韦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柳江分公司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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