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一)管理要求:
所出租车辆的产权归投标企业所有,不允许出租挂靠车辆。投标方应具备精干全面的专业技术队伍和相应的高水平管理队伍。该项目要求派驻*名主管经理。
(二)服务车辆数及服务范围
*、服务车辆数:通勤车*辆(**座或以上)的车辆以及*辆(**座或以上)的车辆。
*、服务范围:
由采购单位在沈阳市各个行政区设立通勤站点,往返接送通勤至沈北新区沈阳市化工学校,线路为初步拟定为:
(*)一号线:景星加油站 **保工街小北二路**塔湾加油站怒江街地铁口*****医院**蒲河路**沈北新区沈阳市化工学校。(往返约**公里)
(*)二号线:滑翔公园 **沈辽路**铁西广场**云峰街**虎石台**沈北新区沈阳市化工学校。(往返约**公里)
(*)三号线:天河家园**三好桥头**南十马路**北二马路**南京街肛肠医院**政协会馆**沈北新区沈阳市化工学校。(往返约**公里)
(*)四号线:浑南万科明天广场 **世纪新城北门**茂业公交站**大帅府**沈阳大学天桥*****铁路口**沈北新区沈阳市化工学校。(往返约**公里)
(*)五号线:白塔小学**长青桥**南塔鞋城**东一环快速路** **中学**沈北新区沈阳市化工学校。(往返约**公里)
(*)六号线:昆山西路中海寰宇***怒江广场**南风大剧院**东环瑞府**万科未来城**沈北新区沈阳市化工学校。(往返约**公里)
*、拟定的线路往返总里程:以上待政府采购后与中标单位具体协商通勤路线和站点设置。
(三)服务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辆(**座或以上)以及*辆(**座或以上)的车辆,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安全标准,车辆为行驶**年(含**年)以内的车辆,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签订合同时提供与租赁车辆资质相符的有效的行驶证、保险等证件。
*、中标后,中标方必须按照租赁方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车辆上有站点标识。到站时间、发车时间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须提前*个工作日向租赁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首站不得迟到,只要发生首站迟到现象,中标方须支付租赁方乘坐此线路全部教职工的出租车费用。
*、合同期限内中标方不得随意变更出租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它情况需调整车型,需提前*个工作日向租赁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
*、合同期间,如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中标方应向租赁方说明,并及时调派相同车型的备用车辆为租赁方服务。
*、中标人须保证运营车辆内外整洁,车内环境卫生与消毒消杀工作,须严格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以及属地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规定。车辆座椅须舒适完好、无破损无污渍;按学校要求在指定位置粘贴学校标志告示牌与宣传标语。
*、中标方需配备合格的驾驶员,该驾驶员必须持有**型中国驾驶执照,驾龄*年以上,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准驾证。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保障教职工的安全,同时,驾驶员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要求司机不能酒后驾车及隔夜酒驾车。
*、中标方签订合同时提供每部车辆和驾驶员的资料,合同期间中标方不得随意变更驾驶员。确实需要临时更换司机的,要提前*天通知学校。在合同期内如有司机不能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服务的,学校有权要求中标方处罚司机或更换司机。
*、中标方负责对车辆及时足额投保强制险、第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必要险种,以上投保期限涵盖租赁合同全过程。车辆需安装***监控系统,保证终端和监控平台在良好状下运行,行驶期间全程视频监控,保留监控记录*年。
**、中标方购买司乘座位险的保额需达到每个座位**万元人民币以上,第三者责任险需达到***万元以上。
**、中标方所提供的车辆产权为其企业所有,如出现提供虚假材料中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执行。
**、中标方提供的出租车辆及车辆驾驶员,必须提供车辆的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和驾驶员的驾驶证、准驾证、所有证件必须合格有效。
** 、中标方必须具有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一人,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以投标文件为依据)
**、中标方必须设置安全员至少两人,每周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测,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以投标文件为依据)
**、中标方必须指定并确保主管经理实时在线,接受校方做出的车辆、司机调度安排。
**、教师通勤用车
(*)教师上下班用车,早上到校时间:*时**分;下午离校时间:夏令时**时,冬令时**时**分。实际运行中如果某一条线路班车因交通状况恶化等原因出现连续上班迟到(或*天迟到三次),则该线路的首站发车时间做出相应提前。
(*)校方考核各线路班车运行次数、里程、首站发车时间和到校时间、途中服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共享实时位置、保证车内外卫生条件、保持车内适宜温度等)以及履行安全卫生防控责任的实际效果等,投标方必须配合并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做出及时调整。
(*)考核发现车辆及司机出现诸如服务达不到管理规定的要求、卫生防疫及安全技术隐患等问题,将给予一次***元罚款(在该季度通勤车服务费中扣除)。(以合同为依据)
(*)校方与中标方随时确认考核记录,每季度验收通报天数。教师通勤车全年费用将按实际发生天数据实核算。
(四)服务天数
教师通勤用车一年暂按***天计算(按实际发生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