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6-07-24 00:00:00
邻水县鼎屏镇西街社区“人文生态型”创特色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邻水县鼎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邻水县鼎屏镇西街社区“人文生态型”创特色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共邻水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下达邻水县****年省级财政基层治理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邻委社工发〔****〕**号)文件要求,我镇拟在西街社区实施“邻水县鼎屏镇西街社区‘人文生态型’创特色项目”建设工作。现该项目按照《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号)文件规定确定施工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业主:邻水县鼎屏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邻水县鼎屏镇西街社区“人文生态型”创特色项目。
(三)建设内容及标准:
*.西街社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现有办公场地进行亲民化改造,室内墙体拆除,室内、外墙粉饰工程。
*.社区食堂打造,地砖铺贴,外墙粉饰工程等。
*.“邻州故事汇”展区、“老城记忆”西街风华长廊、“旧城馆”小型展馆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墙体拆迁、粉饰,造型安装,新建连接通道等。
(四)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日内。
(五)固定价:人民币******.*元,大写:柒拾柒万伍仟肆佰肆拾捌元壹角。
根据《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号)文件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应采取经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后的价格作为发包价(其中房屋建筑、公路、隧道、桥梁等工程下浮*%;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水利工程和其他工程下浮**%)。因此,该项目发报价已在财政评审预算控制价******元的基础上下浮**%。
(六)资金来源:****年省级财政基层治理专项资金(第一批)。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近三年内在参与我单位项目招标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未履约的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单位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的近*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须知
(一)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法定工作日),持单位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到邻水县鼎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
注:《资格审查文件》中需按序包含以下资料且每页资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须贴封条。
(*)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
(*)单位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单位有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各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名单截图(包含: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
(*)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该项目资料费缴纳转账凭据。
(二)费用:本项目资料费***.**元(大写:伍佰元整),以单位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户名:邻水县鼎屏镇人民政府,账号:*****************,开户行:邻水农商银行金陵支行。转账备注“邻水县鼎屏镇西街社区“人文生态型”创特色项目资料费”,本次招标资格响应属投标单位自愿行为,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资料费。
四、开标时间
请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的项目经理持公司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法人持身份证原件于****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到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参加投标活动。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
五、确定方式及流程
按照《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号)文件执行。
六、履约保证金及民工工资保证金
中标公示*个工作日且无异议,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须在*个工作日内按项目标的价的**%缴纳履约保证金及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相应保函;履约保证金足额存入鼎屏镇财政所账户或者提供保函并完成相应手续后方可签订合同。项目完工且验收合格后,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将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邻水县鼎屏镇人民政府
地址: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北段***号
联系人:谢先生(***********)——业务咨询
八、纪检监督
联系人:刘先生(****—*******)
邻水县鼎屏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