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2026-07-24
辽宁/阜新 中标结果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辽宁/阜新-2026-07-24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阜新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东段**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阜新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址:海州区西山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第二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里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培训对象 为已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尚未开展****年市本级线下集中培训的高素质农民学员,共计两个班次,***人。 二、培训时间 ****年**月份,月底前完成培训,每个班次培训时间为**天(**学时)。其中集中培训*天包括专业课*天和观摩交流*天;实习实训*天。 三、培训内容 集中培训:粮油生产(玉米)、粮油生产(大豆)。 实习实训:一是到县区或乡镇根据农时分段分类培训农民所需专业技术。二是到现代农业园区、农事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地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 跟踪服务:组织农业专家、农业技术人员开展跟踪技术服务。 四、培训形式 集中培训期间学员全封闭式学习。 五、培育机构条件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要求,培育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成立*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六、培育机构的责任义务 负责按照培训要求进行招生,开展培训,组织观摩学习,为学员提供跟踪服务及到户指导。 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和实训,培训内容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所要求的公共课和专业课,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负责学员管理,必须严格制定学生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并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培育机构对其所招收的学员承担全部教学责任、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切实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在每期培训开班前通知市农业农村部门,并向市农业农村部门报送学员名单、开班报告,在培训结束*个月内,向市农业农村部门填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学员培训汇总表》(培训台帐)。及时为市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培训简报,相关照片等资料,提供宣传报导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开班典礼、技能培训、现场考评等)。 负责学员考试考核,向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培训结业证书。 接受市农业农村部门的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根据指导检查反馈意见,按要求及时整改。 ****年**月份,月底前完成培训,做好自查和总结,将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部门。 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同接受省、市有关部门对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验收评估。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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